荆州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服务辖区
城区小学
1.实验小学城中校区:迎宾路片区:东起屈原路西街(含薄利电器),西至球场路东街,北起荆中路南街,南抵古城墙;荆北路片区:东起屈原路西街,西至拥军巷东街(延伸至北城墙),南起荆中路北街,北抵古城墙;荆东路片区:西起屈原路东街,东至市粮食局、市物质局延伸线至北城墙,南起张居正街北街,北抵古城墙。实验小学城东校区:草市社区、东升社区、马河社区、高路村、黄山村、彭湖村、岳山村五组、海湖村、郢北村、郢南村。
2.荆州小学城中校区:荆中路南片区:东起球场路西街,西至便河路东街,北起荆中路南街,南抵古城墙;荆中路北片区:东起拥军巷西街延伸至北城墙,西至育才巷东街、江陵中学、区教育局延伸至北城墙,南起荆中路北街,北抵古城墙。荆州小学城南校区:白龙社区、荆西社区。
3.实验中学小学部:荆中路北片区:东起育才巷西街,经江陵中学、区教育局延伸至北城墙(不含江陵中学、区教育局),西至西城墙,南起荆中路北街,北抵古城墙;荆中路南片区:东起便河路西街,西至西城墙,北起荆中路南街,南抵古城墙;城外片区:新南门外郢都路往北至超强超市临街门牌住户。
4.东门小学:荆南路片区:西起屈原路东街延伸至南城墙,东至东门城墙,北起张居正街南街,南抵古城墙;荆东路片区:西起市粮食局、市物质局延伸至北城墙,东至东门城墙,南起张居正街北街,北抵古城墙。城外片区:东起东环路西街,西至护城河,北起荆南路九龙桥,南至武德路。
5.四机中学小学部:四机社区。
6.西门小学:西门社区、九阳社区。
7.太晖小学:人民北路以西住户,太晖村、三红村、新生村、荆安村一组、得胜街门牌住户。
8.南门小学:新民社区、学堂洲社区、梅村社区。
9.御河小学:御河社区。
10.新风小学:新风社区。
11.楚都中学小学部:人民北路以东住户,荆北村、郢城村、郢南村、五台村、荆安村(不含一组)、岳山村(不含五组)、茶庵寺社区。
城区初中
1.东方红中学:屈原路东片区:西起屈原路东街,东至东城墙,北起北城墙,南抵南城墙;荆中路北片区:西起拥军巷东街,东至屈原路西街,南起荆中路北街,北至荆北路南街;荆中路南片区:东起屈原路西街,西至托塔坊路东街,北起荆中路南街,南至南城墙。城外片区:新民社区,梅村七、八、九组居民,安心桥社区(东起东环路西街,西至护城河,北起荆南路九龙桥,南至武德路),小北门外化工队片区。
2.实验中学:荆北路片区:东起屈原路西街,西至人民路东街,南起荆北路北街,北抵城墙;荆中路北片区:东起拥军巷西街,西至人民路东街,南起荆中路北街,北至荆北路南街;人民路西片区:东起人民路、托塔坊路西街至古城墙,西至西门城墙,南起南城墙,北抵北城墙;城外片区:新南门外郢都路往南至市场路超强量贩广场临街门牌住户,西门外繁荣南北街及大北门外得胜南街临街门牌住户。
3.四机中学:四机社区,荆西社区,荆秘路南北街(不含繁荣街南北门牌号码),长江大学西校区。
4.草市中学:原草市中学小学部毕业生(草市社区、东升社区、马河社区、高路村、黄山村、彭湖村、岳山村五组、海湖村、郢北村、郢南村)。
5.荆南中学:学堂洲社区、梅村社区(不含七、八、九组),御河社区、新风社区、白龙社区。
6.楚都中学初中部:河套社区、茶庵寺社区、太晖村、新生村、荆安村、荆北村、岳山村(不含五组)、郢北村、五台村、三红村、新桥村、花园村、纪南村、拍马村、红光村、高台村、松柏村、荆州大道东西住户。
农村初中
1.雨台中学:枣林小学、官坪小学、九店小学、董场小学。
2.马山中学:马山小学、裁缝小学。
3.川店中学:川店小学、藤店小学。
4.八岭山中学:八岭山小学、新场小学、王场小学。
5.李埠中学:李埠小学、万城小学。
6.益华中学:弥市小学、里甲口小学。
7.天保中学:天筑小学、太平口小学、邱市小学。
8.太湖港中学:太湖港小学、西门学校、梅槐小学。
9.菱角湖中学:菱角湖中学小学部毕业生。
农村小学
农村小学招生服务辖区,以各学区据村组出生人口数相对就近划定为准。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秋季招生工作应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相对就近划片、重点人群照顾”的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规定,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保障其平等接受教育权利,维护教育公平。
(二)相对就近划片原则
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在市教育体育局领导下,由区教育局统一管理,学区和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全区各中小学校的招生服务辖区见附件一。
(三)重点人群照顾原则
服务“壮腰工程”和市区中心工作,对荆州市荣誉市民、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投资商、现役军人及军烈属、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特殊群体人员子女入学予以适当照顾。
招生办法
新生资格认定,坚持“尊重事实、合理合情、阳光操作”的原则,尽可能满足学生入学要求。小学招生对象为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各类适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2017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一)学区范围内新生入学
第一类:父母或学生本人房产、学生户籍均在学区内。
第二类:(外)祖父母房产、户籍均在学区内,学生户籍在(外)祖父母户籍上,且学生父母无房产。
第三类:学区内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学生父母或学生本人,学生户籍不在学区内。
第四类:学生父母无房产但租住在学区内的房产房、廉租房等公房内,且学生及其父母的户籍在城区内。
第五类:房产手续已抵押银行的,银行出具有合法证明。
以上五类学生报名时须按类别提供以下就读证明材料:
一、二、三类要提供户口簿、房产证。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均不能作为入学依据。房产证发证时间须在一年以上。
第四类须提供:户口簿、租房合同(一年以上)、缴纳煤气水电网相关费用的原始凭证(2017年1-6月)。
第五类须提供:户口簿、银行出具的房产抵押证明、缴纳煤气水电网相关费用的原始凭证(2017年1-6月)。
(二)特殊人群子女入学
第一类:荆州市荣誉市民、市区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市区政府引进的投资商、现役军人及军烈属子女、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以上学生须提供户口簿、房产证、相关证书、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公函(必备)等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登记后,根据学位情况予以调剂安排。
第二类:残疾少年儿童。由家长持户口簿、残疾证(或医院证明)、体检证明等材料到区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按学区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第三类: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由家长持户口簿、父母(一方或双方)一年以上的用工合同、工资明细、社会养老保险凭证等按相对就近原则到荆南中学、楚都中学、四机中学、草市中学、西门小学、太晖小学、南门小学、御河小学、新风小学、荆州小学城南校区、实验小学城东校区报名。若报名的学校学位已满,区教育局另行指定相对就近学校就读。
第四类:城区拆迁户子女。凭户口簿、拆迁证明材料可选择在原住所就近入学,也可在新住所(凭房产证明)就近入学
时间安排
1.8月11日,召开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会议,下达招生计划,启动2017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小学领取《初等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城区小学公布小学毕业生预录名单。
2.8月12—19日,城区学校公示招生计划、招生范围、程序时间、咨询电话;对辖区内适龄新生资格进行复查;上报《中心城区学校招生方案》。农村学校对辖区内适龄新生进行家访。
3.8月22日上午,组织全区初中集中对新生审录造册,发放《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下午,各小学将《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发放至本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手中。
4.8月25日,各学校上报新生名单。
5.8月28—29日,城区学校在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进行电脑平行分班,农村学校在学区进行电脑平行分班,分班结果学校公示。
6.8月30—31日,组织新生报名。
7.9月30日前完成小学新生学籍注册及学籍档案建立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小升初学籍注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