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落在荆江南岸、洞庭湖以北地区的荆江分洪工程和荆江分洪区,人们并不陌生。然而,对于为管理荆江分洪区而设置的荆江县,却淡出了人们的记忆。但在国家县级行政机构序列中,荆江县的历史作用是不可磨灭的。
1、1952年6月20日,随着荆江分洪工程竣工,荆江分洪区已经建成。荆江分洪工程是长江中游防洪工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确保荆江大堤、江汉平原和武汉市的防洪安全起到重要作用。荆江分洪区除管理、维护、使用荆江分洪工程外,还承担地方建设等责任。
要统筹这双重责任,设立荆江县势在必行。1952年11月4日,荆州地委决定成立中共荆江县工作委员会,由张先浩、申保和、李永庆3人组成,张先浩任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同年11月22日,经中南军政委员会批准,成立中共荆江县委和荆江县人民政府,中共荆江县工作委员会随之撤销。
县委、县政府机关设在斗湖堤镇。中共荆江县委员会由7名县委委员组成,张先浩任县委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1952年12月2日,在荆江县第一届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大会上,正式宣布荆江县成立,申保和任县人民政府县长。1953年6月,温瑞生任县委书记。
荆江县成立之后,经湖北省政府报请中南军政委员会同意,将荆江分洪区内公安县的第三区(麻豪口)、第四区(吴达河、周家厂)、第十区(斗湖堤、闸口镇)和江陵县的第七区(埠河)、石首县的第三区(裕公垸)、第六区(茅草街)划归荆江县管辖。
在此基础上,荆江县政府将全县划分为7个区和1个镇,即一区(斗湖堤)、二区(杨家厂)、三区(裕公垸)、四区(茅草街)、五区(吴达河)、六区(黄金口)、七区(埠河)和闸口镇,下辖78个乡和4个区辖镇。1953年4月5日,荆江县被政务院定为丙等县。
同年5月,经湖北省政府批准,又将虎西备蓄区内的公安县第五区(孟家溪)的大至岗、毛店、章田、刻木、黄台、长河、大同、溜子、沙口市等9个乡划归荆江县管辖。至此,荆江县的国土面积达到1104.6平方公里。
荆州专署关于荆江县机构建立与干部配备的决定
湖北省政府奉政务院批准成立荆江县的通知
湖北省政府颁发“荆江县人民政府印”铜质印章的命令
2、荆江县成立以后,县委、县政府领导全县干部群众完成了一系列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任务。
1952年11月到1953年1月,县委、县政府协助荆江分洪工程总指挥部做好荆江分洪第二期工程的施工,包括动员组织群众参加分洪区围堤的培修、虎西备蓄区西堤的修筑、围挽安全区和安全台,扒毁分洪区内隔堤等。
1953年3月至6月,县委、县政府协助荆江分洪移民委员会组织动员分洪区群众大规模移民,在向江北人民大垸移民6.5万人的同时,还向安全区和安全台移民17.5万人。
荆江县分洪区分洪遗留问题预算说明书
1954年9月,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和省、地委的统一部署,继续进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组织农业互助组,发展农业生产。
全县建立季节性互助组2155个,常年性互助组371个。1954年3月,按照《选举法》的规定,开展第一次普选工作。全县有12.9万名公民参加选举,选出乡(镇)人大代表2155名,县人大代表213名。
1954年3月至6月,全县长期阴雨,导致分洪区的绝大部分农田遭受涝灾。据长江蓄洪垦殖筹备处关于《荆江分洪区渍水情况了解报告》记载,分洪区受渍面积45.86万亩,占农田面积的74.9%。县委、县政府及时组织群众抗灾,减少了灾害损失。
1954年7月下旬至8月上旬,长江流域发生特大洪水,经党中央、政务院批准,按照荆江分洪总指挥部的命令,荆江分洪区先后三次开闸分洪,调蓄荆江超额洪水122.6亿立方米,使荆江大堤安全渡过汛期。分洪前,县委、县政府动员和组织分洪区进行农忙生产劳动力安全转移。
分洪后,全力安排好群众生活,供应粮食21193万斤,以及食油、食盐、烧柴等生活物资。组织供应冬播种子150万斤,抢播冬季农作物36万多亩。发放救济款和农作物补助款500万元。组织医疗队25个,在安全区(台)开展防病治病。
1954年7月,时任中南局副书记李先念视察荆江分洪工程
1954年冬至1955年春,全县遭受历史上罕见的冰冻灾害,境内陆地、河流、湖泊普遍结冰,给居住在安全区(台)群众的生活造成极大困难。县委、县政府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及兄弟县的大力支援下,持续开展抗灾防寒工作,除按月定量供应粮食等生活物资外,下发棉衣棉被17130件(床),救济款和贷款280万元。
1954年12月,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组织开展“统购统销”工作。1955年1月,全县开始征收农民的余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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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江分洪工程节制闸
1955年4月6日,根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若干县市行政区划建制的命令》,决定将荆江县并入公安县。中共荆江县委员会和荆江县人民政府随之撤销。至此,荆江县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
荆江县、公安县合并时荆江县部分干部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