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发布食品生产小作坊禁止性目录 这些不能干!

2017-11-14 10:28  

荆州市食药监局日前发布食品生产小作坊禁止性目录,禁止性共三十项,允许性六项。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经营项目包括:

食品添加剂;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

乳制品;

罐头食品;

瓶(桶)装饮用水;

采用非固态法发酵工艺生产的白酒、配制酒;

采用非物理压榨方法生产加工的食用植物油和其他食用油脂及其制品;

带包装的肉制品;

灌装类饮料;

方便面;

冷冻饮品;

速冻食品;

巧克力及其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果冻;

调味茶、边销茶;

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

食糖;

粮食加工品;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除压榨菜籽油、芝麻油外);

调味品;

饼干;

糖果制品;

酒类(除固态法白酒外);

蔬菜制品(除干制蔬菜外);

水果制品;

蛋制品(除皮蛋、咸蛋外);

水产制品;

淀粉及淀粉制品;

糕点(除热加工糕点外);

豆制品;

蜂产品。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生产经营项目包括:压榨菜籽油、芝麻油;固态法白酒;干制蔬菜;皮蛋、咸蛋;热加工糕点;烘炒类(炒瓜子、炒花生、炒板栗、炒豌豆、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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