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地理位置特殊,在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中地位重要、责任重大。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期间,民盟荆州市委员会提出《坚持生态优先理念,推动荆州转型发展》的建议被列为2017年度重点提案,时隔一年,我市出台了哪些具体的政策和措施,落实生态优先发展理念?系列报道:《市政协提案追踪》,今天播出第五篇《生态优先促荆州可持续发展》。
荆州存在局部水环境恶劣、沿江建设和管理隐患突出、农村环境保护滞后、工作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
为推进荆州转型发展,由市发改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统计局、市环保局等部门于今年7月制定了《荆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荆州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荆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即“一个办法、两个体系”。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拟报送市委审议通过后,下发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执行。
与此同时,我市严格执行能源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会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淘汰燃煤锅炉、减量置换、推进园区集中供热等措施,倒逼各县区政府主动减存量腾换用能新空间。
荆州还加快推进洞庭湖流域水污染治理。制定工作方案,大力争取中省水污染防治资金。并就落实长江大保护的要求,积极申报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平台创建项目,优化全市长江大保护项目库。市发改、环保部门制定了《荆州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城市规划》,相关部门及时出台各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行业规划、实施方案、专项治理、管理制度等,层层分解目标责任,积极推进水气土污染治理、环境监管、湿地保护、农业生态保护、生态红线划定等,强化能源、水、耕地、森林等单项评价和考核,各领域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