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荆州市国税局与公安局通力合作,成功查处一起涉嫌重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涉案金额12.17亿元。
为加强税务、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荆州市国税局、荆州市地税局和荆州市公安局挂牌成立了荆州市公安局派驻税务联络办公室,建立了联合办公办案机制,配备3名专职办案人员,及时有效地查处涉税违法案件,维护税收秩序。
今年初,荆州市国税局通过湖北省增值税专用发票快速预警系统预警发现湖北某石化有限公司有明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嫌疑。据查,成某以其父名义在荆州市荆州区注册成立湖北三国石化有限公司,在没有实际货物购销及加工的情况下,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嫌疑。
因案情重大,荆州市国税局和公安局联合办案中心立即组织办案人员20多人开展刑事立案前的取证工作。根据掌握的证据,兵分多路赴山东淄博、莱州、营口和内蒙古满洲里等地,按照刑事案件取证标准,从货物流、票流、资金流三个方面,获取3家企业以伪造购销合同、伪造运费合同手段从山东某石化集团公司虚假购进“原油”,再无货开票销售“燃料油”给内蒙古满洲里某公司,内蒙古满洲里某公司再向山东某重油化工有限公司开出“燃料油”专票的证据。
荆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税侦大队副大队长李安介绍,通过传唤、刑拘、审问,3家公司实际控制人交待中间人王某、黄某注册成立公司虚开专票获取好处费的事实,并供认收取开票手续费312万元。公安部门立即抓捕中间人王某,经过审问,王某交待其交办给3家公司虚开发票都是受周某指使,虚购虚销回流的资金也由周某提供。
迫于强大压力,山东省重点税源户山东某石化集团公司一改前期调查不理不睬的态度,如实承认了与山东某重油化工有限公司一套人马两块招牌,且与内蒙古满洲里某公司也存在关联关系,并证明周某是公司员工。
税警联合延伸取证,查实3家公司虚开专票销售给内蒙古满洲里某公司的“燃料油”又销售给了山东某重油化工有限公司,山东某石化集团公司与山东某重油化工有限公司实际上是同一公司,揭开湖北某石化有限公司、湖北某石油公司、石首市某公司、山东某石化集团公司、山东某石化重油公司、内蒙古满洲里某公司等关联企业连环虚开、偷逃税款犯罪真相。
自此税警联合办案花费近一年时间,充分利用情报共享、资源共享,采取联合、联动等手段成功破获了湖北某石化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涉嫌重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涉案金额12.17亿元,偷税1.29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首犯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获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8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