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了,中央纪委给基层群众带来一个好消息:中央纪委决定从2018年到2020年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中央纪委近日发布文件——《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部署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实际,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专项治理从2018年开始,一直推进到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任务,之后还要不断深化治理成果,推动巩固脱贫成效。
这次专项治理,重点要治这几个方面——
治理重点一: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腐败问题。把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产业扶贫、对口帮扶以及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资金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对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依旧严惩不贷!日前,中央纪委公开曝光8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比如湖南省绥宁县民政局、县社会救助管理局挪用低保资金,四川省叙永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刘国成篡改五保户低保户补贴名单、贪污社会救助资金……过去我们“拍蝇”已经拍出了成效,以后的力度只会加强不会削弱。
治理重点二:相关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地方党委、政府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相关职能部门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也要严肃追责。通报的8起问题中,有一起特别典型: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县原县委副书记、县长罗文祥帮贫困户搬迁变成了帮房企卖房。往下一深究,发现县委领导责任缺失,市纪委在核查中走过场,县纪委监督检查流于形式……于是,一大票领导干部被严肃追责。只有追责追到位,让那些尸位素餐、懒政怠政的领导干部尝到苦头、体会到厉害,才能更好地督促他们认真履行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
治理重点三: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扶持对象、措施到户、脱贫成效不精准,以及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虚假“摘帽”,也要严肃处理和坚决纠正。一个细节非常重要:中央纪委以前发布的相关通报,标题都是“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这回标题里多了两个字:“作风”。这释放了一个强烈信号:扶贫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也将是未来整治的一个重中之重!
治,到底怎么治?中央纪委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提了一系列要求,比如:
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较为典型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可直接立案审查;
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为契机,各级监委特别是县级监委要对扶贫领域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加强监察,优先立案调查扶贫领域涉嫌犯罪问题;
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别坐在办公室,要深入到基层去,到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去,到困难矛盾集中的地方去,到脱贫攻坚任务最艰巨的地方去,帮困难群众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
说到底,就是要促进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脱贫攻坚的重大政治责任。十九大报告已经作出了承诺:确保到二〇二〇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纪检监察机关的任务,就是为实现这个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