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为公积金买房“撑腰” 多地仍存贷款难题

2017-12-30 11:20   央广网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12月26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国土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通知,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新闻纵横》节目也曾报道和分析过《通知》对于购房消费者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一些利好政策,比如要求开发商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但记者走访调研发现多地仍旧存在公积金贷款难的问题。

宁波市民于先生买了套新房。房产公司表示允许使用公积金,但要求必须在一个月内贷出。于先生咨询后发现公积金放款比较慢只能选择商业贷款,“他说允许(公积金贷款),期限是一个月,有规定期限超过多少天要百分比的罚款,相当于违约金类型的。贷款利率比公积金最少高个两个百分点。”

记者调查发现,有的开发商取消了公积金贷款购房者的优惠,但使用商业贷款,可以享受一定程度优惠;有的则干脆建议直接使用商业贷款,“我们建议你先用商贷,交付以后可以转公积金。公积金中心的放款速度假如和商贷一样,我相信我们公司也不可能不让你们用。”

按照开发商的说法,不建议使用公积金贷款是因为贷款发放太慢,这种情况属实吗?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热线工作人员回应说,确实要等好几个月,“(公积金)是向我们贷,但是操作流程是银行在做,两三个月、三四个月都有可能。”

如果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者的成本就会增加。按一套房子贷款100万元,期限20年来算,商业贷款要比公积金贷款多出利息支出20万元以上。

为确认《通知》的落实情况,记者再次致电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热线,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并未收到通知,“这个文件还没有发下来过,我们这边没有收到过具体通知。网上也只是个通知,正式文件没有,我们也没有权力要求他们这么做。”

在网上搜索新闻发现四部委新政策发布之后,不仅是宁波,包括深圳在内的一些消费者都遇到了开发商变相阻挠消费者使用公积金的情况。开发商诱导消费者不使用公积金贷款是否涉嫌违规?政策为什么遭遇了执行难?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在四部委的条文中有非常明确的认定,只要有阻挠,或者有形式上最后导致结果上有阻挠的行为,都会被记为违规。我觉得有两方面的政策需要做一些细化,一方面是公积金额度,因为现在一些开发商不愿意购房者用公积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公积金额度不够,这样购房者就需要混合贷款,周期更长。各地应尽量在政策和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增加贷款额度的上限,同时丰富公积金资金来源。第二是审批时间要缩短,对于开发商来说,放款周期有保证,大部分开发商也会愿意选择用公积金做贷款。”

消费者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如果遇见开发商等这样的违规行为,张大伟建议消费者做两个准备,“一是记录下开发商一些引诱性或者拒绝的语言,比如不给优惠、提高房屋价格、优质房源不卖给公积金贷款客户的表述和语言,要记录下来作为证据。第二是很多购房者怕麻烦,开放商不允许使用,消费者就选择默认使用商贷。现在既然有政策支持,可以选择向有关部门做投诉,只要证明他违规了,这种小动作他也就不敢再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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