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荆州报道:2018年1月1号起,荆州开发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目前,该政策如何实施,对荆州开发区发展又有怎样的影响?来看记者的报道。
据了解,所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指:依法将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集中由一个行政机关行使,原行政机关不得再行使已集中的行政处罚权的一种行政执法制度。2017年5月,湖北省人民政府同意荆州开发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2017年12月,荆州市政府发布《荆州开发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管理办法》,决定于2018年1月1号起,在荆州开发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由荆州开发区综合执法局承接我市20个市直部门共1024项行政处罚权。
据了解,荆州开发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是行政体制改革的又一重要举措,通过由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集中行使市直部门在荆州开发区内的行政处罚权,能够有效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问题,进一步优化开发区的经济发展环境。
下一步,荆州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制度建设,严格按照权限和程序,文明执法、高效便民,促进执法水平提高,并积极主动接收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记者:王章青 责任编辑:蔡凌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