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月30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纪委监察厅通报2017年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情况。
2017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共接受信访举报55580件次,同比上升12.1%;立案25826件,同比上升15.4%;处分党员干部22561人,同比上升9.7%。其中,立案审查厅局级干部案件121件,县处级干部案件1207件。惩处“关键少数”力度加大,全省查处各级一把手案件1643件,同比上升53.6%。省纪委立案审查了杨天然、周松青、丁么明、黄家喜、罗涛、程颖、马文洲等有影响的案件。(案件详情往后翻)
据省反腐倡廉民意调查中心调查,人民群众对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满意率比上年上升2.44个百分点,比十八大前上升35.24个百分点。
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全省共处置问题线索51655件,其中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6107人次,运用第一、二、三、四种形态的占比分别为51%、41%、6%、2%。对反映失实的23559件问题线索予以澄清了结,保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全省共查处管党治党失职失责问题961个,问责党组织104个,问责党员领导干部1102人,党纪政纪处分403人。
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全省立案审查涉及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55件、违反组织纪律案件695件,同比分别上升20.9%、18.3%。
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全省换届风清气正。严明纪律、严格把关、加强监督,保证省级领导班子换届风清气正。省纪委审核回复党员干部党风廉洁意见3144人次,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排除,建议不宜提拔、暂缓提拔或不宜担任有关职务18人,不宜作为换届有关代表人选提名25人。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106个,处理4400人,分别上升2%、3.77%。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刀亮剑,在全省部署开展不担当、不作为,工作不实、弄虚作假,文山会海、照抄照转等专项治理,全省共整改各类问题14363个,处理和问责5715人。
强化扶贫领域、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全省共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0171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103人,责任追究3175人。运用大数据开展扶贫领域政策资金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全省立案3713件,党纪政纪处分2312人,责成有关地方和部门取消35.59万人不符合政策享受的扶贫款物,将51.95万名符合扶贫政策的群众纳入享受范围。
认真调查核实中央环保第三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的18个方面74个重大问题线索,省纪委对221名责任人诫勉或纪律处分,其中对23名省管干部给予纪律处分,对7名省管干部予以诫勉;同时,责成76家责任单位和265名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完善反腐败组织协调机制,防逃追逃有力有效。全省追回各类外逃人员39人,其中“百名红通人员”1人,“红通”人员3人,中央追逃办予以充分肯定,省委、省政府为在蒋谦、王诚建案件追逃追赃工作中有功集体和个人记功、授奖。防逃机制日趋完善,不敢逃、不能逃、不想逃的局面逐步形成。
对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党的纪律、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零容忍”、严查处,坚决防止“灯下黑”。全省立案审查173名纪检监察干部;处分145人。其中,省纪委立案审查纪检监察干部11件,处理厅级干部5人、处级干部6人。
省纪委通报的7起省管干部腐败案
杨天然,省地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
违纪违法问题: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担任恩施州委副书记、州长期间搞“小圈子”,在换届过程中搞非组织活动,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口是心非、阳奉阴违,表面上表态拥护省委对恩施州的人事安排决定,却私下非议、表达不满,转移隐匿涉案款物,串供堵口,掩盖事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违规为亲属谋取公务员身份;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非法占有下属单位及个人为其建造私房及配套设施所开支的部分费用,公款送礼;违反工作纪律,接受事故责任单位的请托,违规干预和插手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调查工作。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违反法律规定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涉嫌渎职犯罪。
查处结果:“双开”,收缴其违纪所得并移送司法。
周松青,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主任(局长)。
违纪违法问题: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得知被调查后,与他人串供堵口,对抗组织审查,多次找算命先生卜卦,祈求神灵保佑自己“涉险过关”,信仰迷失,搞迷信活动;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家庭房产和股票情况,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大肆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国有资产,在企业生产经营、承接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巨额财物,涉嫌贪污、受贿犯罪。
查处结果:“双开”,收缴其违纪所得并移送司法。
丁么明,湖北师范大学原党委书记。
违纪违法问题:违反政治纪律,在省委巡视组巡视湖北工程学院期间,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其违纪事实,在得知组织调查后,与相关涉案人员串供堵口,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湖北工程学院违规使用公款购买香烟和高档酒用于公务接待活动,负主要领导责任;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影响违规帮助其子调换专业、转学校,违规将有关领导干部子女及亲属录用或调入到湖北工程学院工作;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查处结果:“双开”,收缴其违纪所得并移送司法。
黄家喜,武汉化学工业区党工委原书记、管委会主任。
违纪违法问题:违反组织纪律,长期不如实报告家庭购置房产情况,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党的十八大后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查处结果:“双开”,收缴其违纪所得并移送司法。
罗涛,省地税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武汉市地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
违纪违法问题: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得知组织调查后,不是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争取宽大处理,而是向“大师”求符化解,随身携带“保命护身”的符咒以保自己不被组织查处,与他人串供堵口,转移隐匿赃款赃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私营业主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房产等情况;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干部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查处结果:“双开”,收缴其违纪所得并移送司法。
程颖,曾任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2015年1月任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违纪违法问题:违反政治纪律,在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向组织提供虚假说明,企图掩盖其违纪问题,在得知组织调查后,与相关人员串供堵口、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大肆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多占福利住房,纵容其妻在自己管辖范围内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及家庭多套房产。违反工作纪律,因自身存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底气不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导致全省监狱管理系统违纪违法问题频发,严重破坏全省监狱管理系统政治生态。
查处结果:“双开”并移送司法。
马文洲,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原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违纪违法问题:违反政治纪律,指使他人虚构事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安排公车接送自己及家人参加亲戚聚会、祭祖扫墓等私人活动;违反廉洁纪律,默许、纵容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巨额不当利益,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涉嫌犯罪。
查处结果:“双开”,收缴其违纪所得并移送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