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对金融机构违法违规的处罚力度继续加大。
2018年开年第一个月,银监会近乎周末无休,密集出台监管政策。与此同时,各级银监部门披露的罚单数量也创下了2017年以来的单月最高,达到497张(日均16张),为2018年强监管、严监管定下了明确的基调。
银监会1月披露罚单497张创单月最高记录,罚款近9亿。视觉中国资料图
据统计,2018年1月,各级银监部门共披露的497张罚单合计罚款8.97亿元。其中,各银监局共披露罚单150张,罚款6.8亿元;各银监分局共披露罚单347张,罚款2.17亿元。反观2017年,各级银监部门在当年6月披露的罚单数量最高,仅为350张。
近9亿的罚款金额,主要是由于银监会在1月份对多起大案进行了处罚。包括浦发成都分行违规发放贷款案、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54亿违规对公理财案、邮储银行79亿票据案等在内的三起案件,被罚金额达到7.99亿元,占罚款总额的89%。
银监部门开始处罚违反宏观调控政策的理财业务
从银监部门近期披露的罚单来看,不少金融机构因违反宏观调控政策被罚。
银监会在《2018年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工作要点》中明确指出,违反宏观调控政策包括违反信贷政策和违反房地产行业政策。从罚单来看,大部分被处罚的金融机构,其违规案由也多涉及这两项内容。比如,中国银行义乌市分行、建设银行金华分行的违规案由为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山东省国际信托则是违规向不符合贷款条件的房地产企业提供融资、部分政府融资平台业务由地方政府变相提供担保,浙商银行杭州分行向资本金不到位的住房项目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而被罚。
但值得注意的是,1月12日,广西银监局披露的罚单显示,中信银行南宁分行因违规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缴交土地出让金提供理财融资被罚40万元。在此之后,厦门银监局在1月25日披露的多张罚单显示,部分银行因理财投资业务未比照自营贷款管理流程,资金用于支付地价款和置换前期支付土地款的股东借款被罚。
银监会在2018年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22条工作要点中提到的违反宏观调控政策,并未直接点明银行违规为房地产企业支付土地购置费用提供各类表内外融资的具体方式。但各级银监部门一系列对于理财业务违反宏观调控政策的所进行的处罚,无疑释放了一种信号,即无论通过什么形式,只要是“直接或变相为房地产企业支付土地购置费用提供各类表内外融资,或以自身信用提供支持或通道”的违规行为都将被处置。
227名相关责任人被罚,一支行长挪用30亿理财资金被终身禁业
据澎湃新闻统计,各级银监部门1月份披露的罚单中,被处罚的相关责任人达到227人。其中,7人被处以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受罚人数较多,不乏与银监会披露的几起大案有关联。
以邮储银行79亿票据案为例,邮储银行甘肃武威文昌路支行原行长王建中以邮储银行武威市分行名义,违法违规套取票据资金的案件,涉案票据票面金额79亿元,非法套取挪用理财资金30亿元。罚单显示,王建中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在浦发银行成都分行违规发放贷款案中,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原行长王兵等人采取弄虚作假、炮制业绩的不当手段,粉饰报表、虚增利润,过度追求分行业绩考核在总行的排名。案发后,银监会对该分行原行长、2名副行长、1名部门负责人和1名支行行长分别给予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警告及罚款。相关涉案人员已被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除此之外,罚单还披露了一些地区的银行分支机构存在管理失控、包庇隐瞒甚至监守自盗等问题。比如,农业银行文山市支行国际业务柜员通过将单位内部核算账户资金转入个人控制账户方式挪用公款、中国银行岳阳分行员工李满园盗取库款、赣州银行厦门分行高管人员私设小金库及高息揽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