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公安县荣获湖北省“中华诗词之乡”称号

2018-02-02 08:58  


1月30日,湖北省中华诗词学会下发文件通知,公安县被授予“中华诗词之乡”称号。同时,公安县斗湖堤镇、狮子口镇被授予“中华诗词之乡”;县实验中学、夹竹园小学、孟家溪镇小学被授予“中华诗教先进单位”。

通知指出,自开展创建“中华诗词之市(乡)”“中华诗教先进单位”工作以来,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工作有力、创建目标明确、实施方案周密、责任落实到位、社会效益明显,有力推进了“诗词六进”,创建工作取得了重要成果,为普及中华诗词,弘扬传统文化作出了积极贡献。经专家考察验收,认为符合《关于创建湖北省中华诗词之市(乡)的有关规定》。

通知希望荣获省级荣誉称号的先进单位不忘初心、再接再厉,努力完成创建实施方案所设定的目标任务,巩固“诗词六进”成果。进一步实现诗词走进社会,为本地的文化建设,为传承中华诗词文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据了解,这是继去年12月20日省楹联学会验收组对公安县创建中国楹联文化县”验收合格之后,又再次获得的一项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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