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15分钟=党内警告!湖北15名干部开会迟到、缺席被处分

2018-02-14 15:16   湖北日报  

2018年2月9日上午8:40,十堰市委常委班子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会暨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在市行政会议中心召开。

会前,十堰市委办发出会议通知,要求“市直单位(名单附后)班子成员参会,全体参会同志提前10分钟入场就坐,会议全程监督会风会纪,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会的,需提前向市委书面报告”。

规矩面前,仍然有15名领导干部无故缺席、未按时参会。通报如下:

1. 十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通关科科员刘姝雯等人会议迟到问题。2月8日18时55分许,该局办公室科员余洒将领取的会议通知文件呈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富有,并向朱富有作出了错误的会议时间通知,朱富有未阅读文件内容,且未向在武汉出差的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兴慧报告,遂安排余洒通知该局试用期公务员彭长江与其本人(朱富有)一同参会;2月9日上午8时许,朱富有将会议通知文件及座位票交给彭长江,并临时通知刘姝雯代其本人参会,刘姝雯根据朱富有授意,在会议签到表上签署“刘姝雯、张兴慧”名字后,于8时46分许进入会场,迟到6分钟。

另查明,朱富有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调查,并授意下属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2月9日中午,朱富有在获悉调查组将对当日上午该局参会人员会议迟到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的信息后,为掩盖其本人无故缺席会议、擅自安排工作人员代会的事实,于2月9日下午14时20分许,分别在自己办公室和局业务科办公室,要求刘姝雯、彭长江二人在向调查组说明情况时,作出“张兴慧本人参会”的虚假情况说明,且朱富有本人也向调查组作了同样虚假情况说明。经查实,张兴慧于2月7日前往武汉开会,于2月9日19时20分许返回十堰。张兴慧作为局党组书记、局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该局发生的上述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2月12日,十堰市纪委给予朱富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张兴慧进行诫勉谈话;十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党组对余洒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刘姝雯、彭长江作出书面检查。

2. 十堰市林业局工会主席王小妹会议迟到问题。王小妹本人未认真阅读会议通知文件有关要求,于8:57分许进入会场,迟到17分钟。2018年2月12日,十堰市纪委给予王小妹党内警告处分。

3. 市邮政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李蓉、市场监管科科长刘巍会议迟到问题。2月8日下午,李蓉收到会议通知后,因该局两名班子成员均在武汉出差(2月5日向市委总值班室书面请假)。李蓉遂按惯例安排刘巍同自己一起代会,并将会议通知文件通过微信转发给刘巍。二人均未认真阅读会议通知文件有关要求,于8:55分许进入会场,迟到15分钟。2018年2月12日,十堰市邮政管理局党组给予李蓉、刘巍党内警告处分。

4. 十堰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主席、党组书记黄宏伟,副主席、党组成员孟桂华会议迟到问题。2月9日上午7时30分许,黄宏伟和孟桂华按照2月8日上午事先确定的春节慰问华侨事宜,在参会前先去慰问了一位芬兰华侨后,赶往会场参会,迟到7分钟。2018年2月12日,十堰市纪委对黄宏伟、孟桂华进行诫勉谈话。

5.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金波会议迟到问题。2月8日18时许,该公司综合部经理王勇收到会议通知文件后,按照公司主要负责人指示要求(该公司主要负责人2月9日上午需在武汉参加省公司所属单位党委书记现场述职评议会),在未认真阅读文件有关要求的情况下,向金波作出了错误的会议时间通知;2月9日早上,金波领到会议通知文件后,也未认真阅读文件有关要求,于8时59分许进入会场,迟到19分钟。2018年2月12日,十堰市纪委对金波进行诫勉谈话;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党委给予王勇党内警告处分。

6. 中国人民银行十堰市中心支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程红专,纪委副书记杨业军会议迟到问题。2月8日下午17时许,该行办公室接到参会并领取会议通知的电话,因该行主要负责人已于当日赴武汉主会场参加全省人行系统电视电话会(其他班子成员需在十堰分会场参会),工作人员遂作了电话记录,程红专阅签后通知杨业军按要求领取会议通知文件,并安排杨业军和其本人一起参加会议,但未安排人员向市委报告其他班子成员不能参会的情况,也未安排人员向市委履行请假手续。杨业军领取会议通知文件后,未认真阅读文件有关要求,向程红专作出了错误的会议时间通知。二人于8时55分许进入会场,迟到15分钟。十堰市纪委已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提请该行上级党组织对程红专、杨业军二人予以追责问责。

7. 中移铁通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1人缺席会议问题。2月8日17时许,该公司服务室经理张正军接到参会并领取会议通知文件的电话后,未按要求领取正式会议通知文件;根据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要求,在向会议承办单位电话询问参会有关要求后,因其本人工作不细致、不严谨,导致该公司1人缺席2月9日上午会议。十堰市纪委已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提请该公司上级党组织对张正军予以追责问责。

综上,15名违反会风会纪的干部中,作书面检查2人,诫勉谈话4人,党内警告处分5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问责力度之大、问责之严,在十堰市尚属首次。

“会风体现作风,作风关系党风。此次处理,充分体现我们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十堰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陈东灵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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