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监利县委、县政府将继续深入推进“七大攻坚行动”,切实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全面完成2018年27个贫困村出列和2.2万名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
其主要工作是——
完善大扶贫格局
全面实现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及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90%以上,个人年度自负医疗费用在5000元以内落实到位。
全面落实从学前教育到高中(中职)教育各学段的贫困生资助政策,确保教育扶贫不落一人。
全面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鉴定,按年度脱贫计划完成农村危房和无房户改造(重建)任务,整体完成易地搬迁扶贫任务。
全面加强扶贫与低保政策的相互衔接,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实行兜底保障。
改进驻村帮扶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切实解决驻村帮扶中选人不优、管理不严、作风不实、保障不力等问题,严格实行重点贫困村市县一级单位帮扶全覆盖,坚持“五天四夜”驻村制度,严格实行全脱产驻村,坚决杜绝“走读”和“挂名”现象。
动员全体机关党员干部与贫困户实行结对帮扶,严格执行每名干部包保不超过5户的规定,杜绝村级无职党员包保贫困户现象。
推进产业扶贫纵深发展
抓好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三乡工程”等重大战略部署的衔接,重点实施光伏、电商、旅游、经济林木、特色种养、资产收益等扶贫项目,推进“一村一品”建设。
推进“以政府为主的统筹引导”和“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的社会参与”的产业扶贫新机制,逐步实现贫困户产业全覆盖。完善产业扶贫奖补政策,加大信息技术服务力度,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力度,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扶贫开发并完善扶贫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市场主体大带动。
组织开展作风专项治理
2018年是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按照中央、省、市要求,用1年左右的时间集中解决扶贫领域作风突出问题,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果。
深入推进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扶贫领域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行政监管责任落实不力问题专项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等三大整治,坚持每月督查,把抽查暗访作为主要方式,督促整改问题,加快作风转变,推动帮扶工作和政策落实落地。
激发脱贫对象内生动力
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广泛开展精神脱贫行动,帮助贫困群众挖掉“安贫固穷”的旧思想,树立摆脱贫困为荣的新观念。坚持帮扶政策措施与贫困群众参与挂钩,让贫困群众敢想敢干、能干会干,加快补齐“精神短板”。坚持能人带动和技能培训,培养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的能力,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在活力。
推动社会扶贫网上线
全面启动“中国社会扶贫网”在该县上线工作,有效搭建贫困户帮扶需求与社会爱心资源的精准对接平台,实行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注册全覆盖,有帮扶需求的贫困户能即时发布贫困需求,全县贫困需求信息对接率达到40%以上。
进一步动员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脱贫攻坚,扎实有效开展“百企扶百村、增效奔小康”行动。精心组织开展全国第5个“扶贫日”活动,汇聚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强大合力。
聚焦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抓集中整改
自1月17日市委召开全市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集中治理工作会议后,该县相继召开精准扶贫专题会议、县委常委会议、电视电话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全面启动并将持续开展“六个一”活动。
一、召开了一次促进干部履职尽责专项会议。1月17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干部履职尽责暨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脱贫攻坚主体责任。针对各地、各部门党政主要对脱贫工作认识不深、重视不够、研究不够、推进不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等问题,点名道姓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时限。
二、召开一次专题电视电话培训动员会议。1月20日,县委、县政府以电视直播的形式,安排部署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直部门党政主职在主会场参会,县直单位班子成员及二级单位负责人、乡镇全体机关干部、村干部和全体驻村工作队员在乡镇分会场参会。会上通报了典型案例,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提出工作要求,重申工作纪律。
三、印发一份落实整改的文件。在市委文件9个整治重点基础上,该县加入了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共计10个方面。另外在方法和步骤上,加入了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内容。
四、开展一次暗访问责行动,以问责促明责。由县纪委牵头,整合县扶贫工作督查组、县督查室工作力量,集中开展暗访问责,快查快结,震慑一批、教育一批。2017年,全县共对12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件予以通报曝光,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21人;2018年以来,仅元月份查办扶贫领域问题两批次,党纪政纪和组织处理17人。
五、组织一轮春节集中走访。按照“三包三扶三建”的方案,县“四大家”领导和乡镇部门领导走访实行全覆盖,县财政专门安排资金300万元用于慰问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与五保户另行安排资金)。
六、选派一批驻镇巡察组。县委决定在原有4个巡察组的基础上,再组建4个巡察组,从2018年2月份开始,对每个乡镇(管理区)精准扶贫工作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专项巡察,重点是巡察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到位、部门履责不力、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扶贫领域内生动力不足、宣传引导不力、扶贫项目推进缓慢、监管缺失、扶贫资金整合使用不力、驻村帮扶工作不实等10个方面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