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今天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
会议经过表决:
通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设立十三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通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的表决办法,
通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
通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
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
主任委员:李飞
副主任委员:沈春耀、江必新、丛斌、徐辉、胡可明、刘季幸、周光权
委员(按姓名笔划为序):于志刚、王俊峰、闫傲霜(女)、许安标、孙宪忠、吴浩、张荣顺、张勇、郑淑娜(女)、钟志明、柴绍良
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
主任委员:徐绍史
副主任委员:刘源、张毅、尹中卿、熊群力、谢经荣、乌日图(蒙古族)、刘新华(回族)、郭庆平
委员(按姓名笔划为序):王力、王东京、吕薇(女)、朱明春、庄毓敏(女)、刘修文、孙宝厚、汪康、欧阳昌琼、周松和、徐如俊、骞芳莉(女)、蔡玲(女)、蔡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