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条“持‘绿卡’人员需注销上海市常住户口”的消息受到广泛关注。上海警方25日在其官方微博平台发布消息,对5月1日即将施行的新《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四十六条有关问题作出解读。
资料图:上海市公安局民警介绍户籍业务。中新社记者 殷立勤 摄
上海警方表示,关于“出国定居”的法定内涵尚不明确具体,因此,现阶段上海公安机关对出国定居人员不注销户口。
根据《规定》,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人员,需要办理注销户口登记。“在国外长期定居,未主动注销户口是否会被强制注销?”成为民众关心的问题。
对此,上海警方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关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和公安部有关规定,上海市公安局制定了《规定》第四十六条(关于出国定居和加入外国国籍人员注销户口的规定,自2005年以来的《规定》皆有表述)。鉴于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实施细则尚未制定,关于“出国定居”的法定内涵尚不明确具体,因此,现阶段上海公安机关对出国定居人员不注销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