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荆州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首批取消65项办事事项所需证明材料,涉及15个部门。荆州市在认真落实国务院“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一律取消”要求的同时,还对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证明材料进行梳理,通过内部核验、现有证照证明等方式取消调整不合时宜的证明材料,切实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据悉,根据《省编办关于开展市县证照清理规范试点工作的通知》,荆州市和江陵县纳入全省试点范围。
荆州拓宽清理范围,实行“双向”清理:一方面是清理根据相对人申请,需要部门办理的证照,共涉及39 个部门287个证照事项。另一方面是对部门办理证照和提供公共服务时的申请材料进行清理,分批取消申请材料中的重复证明、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
此次取消的65项证明材料是第一批。下一步,我市将开展“减证归零”行动,进一步提升“放管服”改革获得感。
附:荆州市取消部分办事事项所需证明材料清单(第一批共6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