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压紧压实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党组(党委)主体责任……”
近日,荆州市纪委印发通知,严明“七项纪律”,切实保证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七项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机构编制纪律、财经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
荆州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作用,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有重点地解决改革阶段性突出矛盾和问题,把工作做深做细,不折不扣把全市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要求落到实处。
市纪委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认真履行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职责,坚持把加强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要把严明“七项纪律”要求与推进改革一同部署、一并落实、一起检查,对失职失责、敷衍塞责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追责,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
要坚持把监督检查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结合起来,确保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任务按规定、按要求、按时限完成。
此外,荆州市还要求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加强对对口联系部门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执行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市县两级巡察机构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实施情况作为政治巡察的重要内容,适时开展专项巡察,确保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如期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