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至23日,我市出现强降水过程,并伴有雷电大风,强降水和大风导致荆州区、江陵县、公安县、松滋市等地农作物倒伏、房屋受损,38452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1324.3万元。目前,各地灾情稳定,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置。
此次强降雨中,全市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其中荆州区西部、公安北部、石首西部暴雨,松滋北部、洪湖东部大暴雨。据市民政部门统计,截至4月23日17时,此次风雹灾害已造成荆州区、公安、江陵、松滋等地38452人受灾,因灾伤病1人,紧急转移安置75人;倒塌房屋6户11间,严重损坏房屋4户12间,一般损坏房屋39户82间;农作物受灾面积4398.1公顷,其中成灾面积674.9公顷。
针对近期较强降雨过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各地民政部门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查灾核灾,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发放救灾款物,妥善安置群众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