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纪委关于严明“五一”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

©原创   2018-04-26 16:16  

中共荆州市纪委

关于严明“五一”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纪委、监委,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纪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派出市直机关纪工委,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党委、纪委:

“五一”将至。为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在全市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节日氛围,现就“五一”期间有关纪律提出如下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抓好“五一”期间作风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早打招呼,早作提醒。要带头正风肃纪,以上率下,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督促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推动形成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

二、严明纪律要求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要求,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做到“八个严禁”

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借机敛财;

严禁违规参与“带彩”娱乐活动;

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补贴;

严禁违规发放工会福利;

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严禁违规收受红包、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

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严禁出入私人会所。

三、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针对“五一”期间大操大办、“带彩”娱乐、违规接受宴请和违规发放津补贴特别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到严字当头、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对“五一”期间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要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续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市纪委将组成暗访组,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地各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市纪委举报电话:12388

中共荆州市纪委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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