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荆州市召开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会议。会议明确了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重点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分解了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指标任务,提出到今年7月底力争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的目标。
会议要求,各相关单位全面开展创建活动,增加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资金,提高节水技术,推广节水器具,淘汰已被禁止使用的用水器具,加强节水宣传;加强节水“三同时”管理,提高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覆盖率;开展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对非居民用水加强管理,实行阶梯式收费。
建设海绵城市,对现有硬化路面逐步进行透水性改造,提高雨水滞渗能力;加强城市地下水采用监管,打击私自采用地下水行为;完善城市节水管理规定等文件、城市节水奖惩办法,加强城市水环境质量监管,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快推广污水处理利用,提高污水处理尾水利用率,在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及生态景观等领域优先使用再生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