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荆州报道:最近,我们一直在关注非法会销。很多消费者在会销上一时冲动购买了产品,然而当他想要退货的时候,要么被商家拒绝,要么根本找不到商家,维权很难。不过从五月一号起,这种情况将会有很大改观。
去年9月,纪南镇的张师傅在当地的一家宾馆里参加了某品牌保健品的会议,会场上,活动组织方讲了一些健康小知识,还说第二天带他们去武汉的厂里参观。第二天,张师傅早早来到集合地点,跟着大巴去到了武汉。到了厂里,对方给张师傅和同行的老人试吃了保健品。之后,对方就开始推销了,提出只需要花2000元就可以拿到价值3万元的礼品,其中包括一些保健品。现场张师傅便提出异议,不想买了,但被对方拒绝了。就这样,张师傅和另外的同伴每人花了2000元,买下这些产品。但后来越想越不对劲,在大家争取下,对方才退了一部分。
张师傅这样的遭遇,相信很多参加过会销的人都遇到过。产品卖出去,概不退货,消费者维权无门。为了打击这种行为,即将实施的《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对会销产品做了明确的退货规定:“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经营者不得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
同时,为防止经营者无限期拖延退款或者擅自提高退货门槛,《条例》还对退货进行了详细约定。一旦被认定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工商部门将会对商家进行严格处罚。此外,为了避免一些不法商家无证经营,“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条例》还对为会销提供场地的房东或者经营者进行了约束,要求场地提供者核查保存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已于5月1号起正式实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会得到更加全面的保护。
(记者:蔡国然 编辑:杨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