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看似已经占领了你能想象得到的支付场景。
不过,一家名叫“世界第一”的英国第三方支付公司,却想要来华开展业务,从这两家本土巨头“虎口夺食”!
5月2日,记者从央行相关人士处了解到,中国人民银行已收到World First公司(中译“世界第一”)关于申请支付业务许可的来函。
记者注意到,4月11日,央行行长易纲在博鳌亚洲论坛谈到了我国金融业开放措施。在不到一个月时间内,已有支付、征信、券商等多个领域的外商提交申请,希望进入中国市场。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益博睿征信(北京)有限公司已于5月2日向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递交在中国境内开展企业征信业务的备案申请。该公司为英国益博睿(Experian)在华子公司。
同日据新华社报道,瑞士银行正式向证监会提交申请,成为首家在中国内地申请成立控股证券公司的外资机构。
放开外商投资支付机构准入限制
记者注意到,3月底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7号明确外商投资支付机构准入和监管政策,欢迎和鼓励外资机构参与中国支付服务市场的发展与竞争。
随着中国大幅放宽包括金融业在内的市场准入,外商参与中国市场的积极性逐渐走高。
根据公开资料,World First公司2004年诞生于英国,成立之初从事货币兑换,随后逐渐发展出支付业务。
World First公司官网设有中文页面,并且已经开展了为跨界电商服务的人民币结算业务。
记者注意到,近一两年来,中国逐步放开了银行卡清算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市场准入限制,放宽了外资金融服务公司开展信用评级服务的限制,对外商投资征信机构实行国民待遇。
根据7号《公告》,外资机构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主要包括:
(1)商业存在:境外机构应当在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作为申请支付业务许可的主体。
(2)支付业务设施:外商投资支付机构应当在境内拥有安全、规范、能够独立完成支付业务处理的业务系统和灾备系统。
(3)信息存储要求:外商投资支付机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境内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金融信息应在境内存储。
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商投资支付机构还应符合《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本实力、主要出资人、反洗钱措施等要求。
外商投资支付机构的公司治理、日常运营、风险管理、资金处理、备付金交存、应急安排等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监管要求。
7号《公告》还明确了外资和内资支付机构须遵守相同规定,实现统一的准入标准与监管要求,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不断扩大金融对外开放。这意味着外资机构进入中国支付市场将享受“国民待遇”。
金融业持续扩大开放
根据公开资料,World First公司获得了邓白氏公司(Dun and Bradstreet)的3A2级企业商业资信评级。
World First公司2010年进入中国提供国际电商平台收款及结汇服务,为电商卖家提供美元、欧元、英镑、日元、加元和澳元收款服务。目前已有超过2万名中国跨境电商卖家在使用World First的服务,在全球每年的交易流水超过10亿美金。
外资机构中,与World First公司属于同业的还有PayPal(eBay全资子公司)等。在去年底第六届中国支付清算论坛上PayPal负责人曾现身。在此次论坛上,央行副行长范一飞提出全面开放原则,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促进我国支付服务市场格局进一步优化。
记者注意到,早在2015年4月,国务院就已经下发《关于实施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决定》,批准放开银行卡清算市场,这吸引了维萨(VISA)、万事达(MasterCard)以及美国运通等准备参与中国市场。
今年5月2日,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二期)全面投产,延长系统对外服务时间,全面覆盖全球各时区的金融市场,支持当日结算。这也在客观上有助于国内外支付机构开拓跨境支付业务。
根据艾瑞咨询的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支付宝与财付通两大巨头占据中国第三方移动支付交易规模市场份额的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