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湖北发布第2号省河湖长令,要求全省3万多名河湖长立即行动,从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在全省开展以“四大行动”为主体的碧水保卫战“清流行动”。
为何要发布第2号河湖长令?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保护好长江“母亲河”,坚定扛起河湖长修复长江生态环境、实现荆楚河湖永畅长清的重任。
要开展哪“四大行动”?
【1】深入开展 学习宣传贯彻行动
各级河湖长要迅速组织发动,在流域区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武汉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热潮,确保做到“三个提升”。
深入学习提升思想认识
开展学思践悟活动,通过深入系统学习,统一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坚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保护好中华民族“母亲河”——长江的目标上来,统一到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的路径上来,统一到压实河湖长制长江大保护责任的要求上来。
强化培训提升履职能力
分级分类组织开展河湖长、河湖长制工作人员、一线巡查保洁人员、志愿服务人员培训班,提高履职能力,共护一江碧水。
着力宣传提升社会自觉
创新拓展河湖长制宣传“六进”方式,倡导绿色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形成河湖生态管护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2】大力开展空间管控行动
各级河湖长尤其是长江干流河长要坚持全省河湖治理管护整体推进和长江大保护重点突破,强化长江等水域空间管控,开展“还地于水”七大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刹住无序开发之风,拓展河湖水域空间。即着力打好长江岸线清理整治、化工企业后靠腾退、固体废物排查整治、湖库拆围与巩固、水域行洪障碍清除、腾退岸线复绿、打击非法采砂等水域空间管控专项行动七场“硬仗”,提高河湖水资源调控能力、水环境承载能力、水生态修复能力。
【3】大力开展水质提升行动
要紧紧围绕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开展水质提升“六大”专项行动。即全力组织开展城乡截污治污、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集中饮用水源地问题整改、河湖生态流量水位调度保障、增殖放流与打击非法捕捞、推行“企业河湖长”制度专项行动,持续改善水质,修复河湖生态,保障用水安全。
【4】大力开展标准建设行动
要围绕河湖永畅长清目标,加强河湖管护“三大”基础性工作标准化建设,着力构建河湖管护长效机制。
力推河湖水域空间管控标准化建设
强力推进河湖划界确权工作,按照先划界后确权的原则,依法划定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并登记和确权。
力推河湖监测能力标准化建设
强化河湖跨界断面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分级布设跨市、县重要河湖断面水质监测站点,为日常监管和考核问责提供数据支持。
力推河湖管护保洁标准化建设
以河湖为单元,因地制宜、合理测算巡查保洁人力与设备配备、经费保障,实现河湖管护规范有序、保障有力。
野生麋鹿在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长江故道里奔跑。
2017年12月,湖北省发布第1号河湖长令,在全省开展碧水保卫战“迎春行动”,在全社会的努力下,碧水保卫战“迎春行动”取得了超出预期的显著成效。
据统计,截至2月上旬,全省各地共投入资金10.1亿元,组织人力70.9万人次,开展专项行动18395次,在五个专项行动方面均取得显著进展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