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驾”人员是指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被公安交管部门依法暂扣、吊销、注销而失去机动车驾驶资格,但仍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人员。目前,我市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失驾”人员违法驾驶机动车集中查缉统一行动,对于查实属于“失驾”人员违法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按上限处罚。
目前我市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失驾”行为的集中整治。5月7日上午9点,市公安局交管局一大队调度指挥中心发出报警信号:在东门路口一辆黑色雪铁龙轿车,疑似驾驶员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接警后东门岗亭的民警根据指令对该车辆进行拦截检查发现该驾驶员驾驶证于5月3日已到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过期后驾车被视为无证驾驶,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民警依法暂扣了该驾驶员车辆。
在荆监公路杨场段开展“失驾”行为集中整治时。一辆号牌为鄂DCL807的小轿车驾驶员无法出示证件。通过电脑查询,驾驶员李某因酒后驾车驾驶证被交管部门暂扣,交警对这名“失驾”的驾驶员处以罚款1000元、扣6分,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严厉处罚。按照规定,除了吊销驾驶证后驾驶机动车,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导致驾驶证被暂扣、吊销、注销的人员,驾驶机动车上路都属于“失驾”人员。这类人员上路行驶存在一定的交通安全隐患。
根据全省统一要求,5月7日至18日,市公安局交管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失驾”人员违法驾驶机动车集中查缉统一行动,一旦发现“失驾”人员,系统自动发出警报,调度中心会安排附近民警对车辆实施拦截,对查实属于“失驾”的人员,该扣车的一律扣车,该拘留的一律拘留。据了解,截至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共查处“失驾”行为48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