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者有其田。农民与土地休戚相关。
40年前,为了温饱,安徽小岗村农民摁下“包产到户”契约的红手印,拉开我国农村改革大幕;如今,为了增收,湖北在全国率先立法探索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开启现代农业的新征程。
从家庭联产承包到“三权分置”,农村改革大潮奔腾不息。我省在先行先试中,镌刻下众多值得书写的探索印记,为全国农村改革作出重要贡献。
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回望40年不平凡的改革历程,从中汲取启迪和力量,汇聚起全省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的强大合力。
破局开路凿坚冰,一声春雷拉开农村改革大幕
5月的田野生机盎然,监利县黄歇口镇种粮大户毕利霞流转土地2600亩,种植优质有机稻,预计年产粮食1500吨。
40岁的毕利霞也许未曾想到,在她出生的那年,一场史无前例的改革在农村悄然萌动。
那是一段艰辛彷徨的岁月。在人民公社体制下,农业生产实行工分制,劳动与收益不成正比。僵化的体制枷锁,严重挫伤农民积极性,农村经济发展停滞不前,农民辛辛苦苦干一年,连温饱都难以解决。
穷思变,变则通。安徽凤阳小岗村18户农户聚集一起,在一份实行“包产到户”的合同上摁下手印。这一冒险尝试开创了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先河,成为中国改革开放的一声春雷。
尊重农民首创精神,不断探索前进的方向。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成为一项重大农村改革举措在全国推行。
农村改革风起云涌,湖北也不乏杰出的改革先锋。1980年春耕,随县大堰坡乡(现随州市曾都区淅河镇)挑水村农民方青善和大队签订3年合同,每年按合同交粮食、记工分,超产归己,成为我省家庭联产承包首例。
与方青善一起“成名”的,还有杨小运。1981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后,应城县杨河公社大堰生产队队长杨小运向国家超售万斤粮,并请求政府奖励一辆上海永久牌自行车。在杨小运的带动下,全县1232户农民向国家交售万斤粮,应城县政府召开表彰大会,给超卖粮的农户给予奖励。由此,杨小运一举成为轰动全国的新闻人物。
1983年春,全省全部实行了“大包干”,确立了家庭承包经营和集体统一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包干到户’调整了生产关系,改变了原有的分配方式,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省农村经营管理局局长张清林一直从事土地制度改革工作,他是那段历史的见证者。
改革激发活力,农村经济迎来全面繁荣。1984年底,全省99%以上的生产队都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人均粮食拥有量达800斤,基本解决吃饭的问题,粮食、油料、麻类、烟叶产量不断刷新历史纪录,其中,粮、棉、油等主要农产品产量跃居全国前列。
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一基本制度框架之下,农村改革不断深化,领域不断拓展——破除农产品统派购制度,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农村商品经济空前活跃;取消农业税,实行多项惠农补贴,农村开始步入“零税赋”时代。
披荆斩棘蹚深水,荆楚乡村上演“权”变革
从农村改革到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业化城镇化席卷大地,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农户“家家有地”的局面在延续,但“户户种田”的格局已悄然改变。
一位名叫侯安杰的大冶农民,趁机“捡”了周边村民230亩荒地种植蔬菜,赚得了“第一桶金”。10年间,侯安杰陆续流转土地近2万亩,成为全国种粮面积最大的农户。
规模日益扩大,侯安杰最担心的事发生了:土地刚刚平整、水利灌溉设施配备完善,便陆续有返乡农民要求他归还田地。
不止是侯安杰,一大批想规模经营的农户也面临着同样的处境。
一边是大量农田荒芜无人耕种,一边是想发展规模农业的经营主体“望田兴叹”,“三权分置”理念在这种隐痛中“出生”。
2007年,武汉市探索将土地经营权从承包权中剥离出来,并成立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为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出具鉴定证书,保障流转双方权益。2013年7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武汉农交所时,称赞其为“有益探索”。
2012年,省人大常委会出台《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条例》,在全国率先以地方法规形式明确提出“明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三权分置”理念。
政策闸门一旦开启,奔腾之水势不可挡。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涌现,全省农村承包地流转面积近2000万亩。
如果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决的是数以亿计人口吃饭问题;那么,“三权分置”则是优化现代农业资源配置。
改革关键要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而土地确权是其中重要一环。历时3年,全省1020万农户,每户都有一个“红本本”,这是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它被赋予了抵押、流转、担保等权益,成为农民最基本、最直接、最可靠的财产权利。
确权,赋权,最终是为了活权。
武汉市武周水产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刘爱华用1000多亩荒滩承包经营权证,顺利申请到1000万元银行贴息抵押贷款,发展壮大水产养殖基地,一举成为当地家喻户晓的养殖大户。“三权分置”的制度设计,让农村土地的经营权成为有效抵押物,带来的变革不言而喻。
敢闯敢试的激情不断迸发,“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不断创新,我省先后探索出抵押、互换、出租、入股、拍卖、托管等模式,极大释放了改革的伟力。享誉全国的“沙洋模式”,通过农民自愿互换经营权,创造性地破解承包土地细碎化问题,连续两年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
改革的步伐没有停歇。党的十九大报告再传利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这一“定心丸”,稳定了农民在自己土地上深耕的心,稳定了农民安心外出务工的心。“放手再干三十年”的信心和决心在广袤田野激荡。
牢记嘱托再出发,用改革法宝助推乡村振兴
2018年的春天,一场与土地有关的改革,再次成为热点——继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重大改革后,宅基地“三权分置”将以点及面逐步推开,闲置的农房有望成为要素商品,进入市场流通。一时间,“到农村去养老”的呼声刷爆朋友圈。
百米索桥飞架,潺潺河水涌流。宜城市流水镇莺河村15户村民退出多余的宅基地,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了充足的土地,远离城市喧嚣的游客,漫步乡间小路,城与乡的距离不再遥远。
3年前,宜城被列为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15个试点之一,从确权登记颁证,到推行有偿使用、自愿退出、抵押贷款等改革,宜城层层突破,“摸着石头过河”。《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宜城开了全国先河,将农村宅基地由“死资产”变成“活资本”。
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大量农民离开农村,土地、山林、水面、房屋等资源被闲置。深化农村改革,就是要唤醒“沉睡”资源,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让农民共享改革红利。
2016年10月26日,一场别样的会议在京山县城畈村举行,1815名村民现场分享460万元村集体股份红利。这是我省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以来,第一个实现当年挂牌当年分红的股份合作社。
资源变资产,农民变“股民”,“京山模式”激活农村生产要素潜能,为全省乃至全国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农民增收开辟了新路。
农村社会每一次破茧成蝶,靠的都是创新。回首来路,不论是“大包干”,还是“三权分置”,每一次创新都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指引,都是农民主体地位充分体现、积极性有效发挥的实践例证。
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时提出,激发农民内在活力,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实现乡村振兴。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农村改革的又一次升华,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今年是农村改革四十周年,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开局之年。站在新的历史节点,湖北将牢记殷殷嘱托,重温改革精神,再释改革决心,继续向农村改革深水区“闯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