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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发布了《关于2018年拟批准设置高等学校的公示》,“湖北民族学院”更名“湖北民族大学”进入教育部的公示名单。
公示时间为
2018年5月31日至6月13日
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第七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40所省级人民政府申报设置的高等学校获得通过。
拟新设置的40所高校包括19所新设本科学校、16所更名大学、3所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民办本科学校和2所同层次更名院校。相比今年1月份进入专家考察环节的高等学校名单,本次公示名单中少了6所高校。
内容如下:
湖北民族学院地处神奇美丽的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是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公办省属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是湖北省政府和国家民委共建学校。
学校源于1938年建立的湖北省立联中乡村师范分校,1978年成立恩施师范专科学校,1989年定名为湖北民族学院。
1998年,湖北民族学院和恩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成新的湖北民族学院。
作为一所民族类本科院校,学校先后为社会培养、输送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十万余人,为国家特别是湖北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近五年来,学生们在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项87项,获省级奖项529项。
专科升为本科、学院更名大学等等,相当于“升格”,意味着教育部以及社会各界对其办学水平的认可,学校在其学科、专业设置、师资聘用中,也将拥有更大空间。从这方面看来,更名对高校带来的积极影响也不容小觑。
再见,湖北民族学院!
你好,湖北民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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