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彩一等奖,奖金600万。这钱被人冒领了。
五年前,安徽彩民李永志没想到自己会中一等奖,更没想到属于他的数百万奖金被他人冒领。为了追讨这笔巨款,他不得不踏上诉讼之路。
6月6日,李永志告诉记者,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他今年拿到了23万余元被冒领的奖金,目前还有460多万元尚未讨回。“就算拿不到钱,我也要告下去。”他说。
李永志的彩票奖金是被彩票店老板潘攀的妻兄王文军冒领的。2014年3月,法院判决潘攀、王文军共同返还李永志“税后彩票奖金”483万多元。此后,潘、王二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由法院移送公安侦查。
2017年8月,阜阳市颍州区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潘攀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判处王文军有期徒刑四年。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为了追讨彩票奖金,李永志2016年曾对潘攀、王文军以涉嫌侵占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此案被阜阳中院撤销原审裁定并指令审理后,至今尚未开庭。
中奖后卷入诉讼纷争,李永志一家过得并不容易。他妻子在一次开庭前被潘攀殴打导致流产。“还不如不中这个奖,平平安安过日子。”李永志妻子叹道。
安徽彩民李永志的彩票官司,还引发了包括拒不执行判决、故意伤害和刑事自诉在内的三起“案中案”。澎湃新闻记者 朱远祥 摄
600万奖金被冒领,官司赢了钱难讨
李永志是安徽阜阳市电信公司的一名业务员。与记者记者见面时,他穿西服,戴眼镜,挎黑包,看起来有些书生气。他的姐姐说,李永志一天前专门去了趟发廊,把这些年长得愈来愈多的白发全部染黑,“他不想让人觉得太落魄”。
今年42岁的李永志是个不善言辞的人。谈到彩票奖金的事,一下情绪失控的他说话变得结巴起来。
“天上掉馅饼”的那件事发生在五年前。李永志说,2012年12月11日那天,他打电话给彩票店老板潘攀,购买了2012146期福彩的86注双色球彩票。5天后他去彩票店结算,潘攀否认此事。李永志很快查到,自己买的号码中了600万的一等奖,这令他欣喜若狂——这种中奖概率是1770万分之一。
李永志没有想到,他中奖的那笔巨款已被他人领走了。领奖者是彩票店老板潘攀的大舅子王文军。当年12月13日,也就是李永志打电话给潘攀买彩票的第三天,王文军持彩票到安徽省福彩中心兑奖。后来法院审理查明,王文军共领走86注彩票的税后奖金4839775元。
“我有时没空去彩票店,以前也打电话让他买彩票,没出过这种事。”李永志叹道。
1985年出生的潘攀是阜阳市人,当年在距李永志家不远的颍河西路经营一家福彩投注站。比潘攀大三岁的王文军系阜南县人,是潘的妻兄。
李永志认为潘攀、王文军涉嫌诈骗,向警方报案。阜阳市公安局颍泉分局认为没有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此案进入民事诉讼程序。
2014年3月,阜阳市中级法院审理查明:李永志打电话给潘攀购买彩票,形成委托合同的事实,潘樊未将涉案彩票交付李永志,而是交给王文军,属违约行为;王文军明知自己不是涉案彩票真正购买人,却仍然去领取了中奖奖金;潘攀、王文军有明显的恶意串通行为。阜阳市中院作出判决,由潘、王两人共同返还李永志彩票奖金483.9775万元。
此后潘攀、王文军上诉,被安徽省高院驳回,维持原判。
李永志终于赢了官司。可在法院判决后的四年时间里,李永志仍没有要到属于他的福彩奖金。
当年潘攀在李永志家附近经营的彩票投注点,已经拆除了,成为过道。澎湃新闻记者 朱远祥 摄
执行之困:赌场挥霍?480万元去向不明
法院判决潘攀、王文军将483万元税后奖金归还李永志,如何执行到位?法官遇到了难题。
“彩票奖金被冒领之后,可能在很短的时间就挥霍掉了。”阜阳市中级法院工作人员曾向澎湃新闻透露。
警方询问笔录显示,王文军交待,2012年12月他从安徽省福彩中心兑奖回阜阳后,在两天之内,分5次将480多万奖金从银行取走。而三年后王文军向警方自首时,身上的银行卡里仅有200元。
480多万元奖金,从王文军手上流向了哪里?
王文军向警方交待称,当年他携带巨款去了上海,在周浦万达广场租了一个柜台,卖水质净化器和家纺,“投了30万左右,全部亏损了。” 民警追问柜台具体位置和租赁协议,王文军称是从承包户手上租的摊位,没有签协议,柜台具体位置不记得,摊主是个男的,“外貌特征我记不清了。”
王文军称,做生意亏本后,他跟朋友“阿龙”进出赌场,赌钱输了200多万元。后来他借给阿龙120万元,另外还借给一个姓高的朋友80万元,“后来找不到这两个人了。”王文军称,他不知“阿龙”等人的具体姓名和地址,联系方式找不到,当年的借条也找不到了,“我不知道放什么地方了。”
“剩下的钱我请人唱歌、洗澡,买东西了,现在还剩200块钱。”王文军归案后说。
警方随后对资金流向展开调查。“我们的调查范围很大,我们认为可能转移资金的范围都调查了,但没有发现。”2015年8月接受媒体采访时,阜阳市公安局颍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宋林介绍。
“我现在没有能力履行判决。” 潘攀2015年5月向警方交待,其妻名下有辆奥迪车,但此前已经转卖。
2016年7月14日,阜阳市中院执行局曾对该案的执行情况进行书面说明。其内容显示,法院工作人员2014年10月向潘攀、王文军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二被执行人至今没有履行义务和报告财产”;法院对潘、王二人的财产情况进行“四查”,“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2017年11月,阜阳中院将查封的潘攀夫妇所有的一套住宅进行公开拍卖。2018年1月,阜阳中院支付申请执行人李永志23.2606万元。
目前,潘攀、王文军尚拖欠李永志460.7169万元。
冒领者拒不执行判决获刑,中奖者提起刑事自诉
2015年4月,阜阳市中院以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将潘攀、王文军移送公安侦查。
当年7月,潘攀被执行逮捕,一月后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同年12月,在逃的王文军向警方自首,一月后阜阳颍州警方提请逮捕王文军。阜阳市颍州区检察院认为“无逮捕必要”,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2016年2月,颍州区检察院做出存疑不起诉决定,潘攀被释放。此后李永志向阜阳市检察院申诉,阜阳市公安局颍泉分局亦提请复核。
2016年5月,阜阳市检察院撤销此前颍州区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将潘攀案与王文军案并案处理。2017年8月24日,阜阳市颍州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判决。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此案判决书显示,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文军以现金支取方式领取大额中奖彩票款后,不能对此巨额奖金的去向作出合理说明,采取消极不作为的方式,对法院的执行通知置之不理,拒不配合执行,在其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仍没有如实供述中奖彩票款的去向,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形,应系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
法院还认为,潘攀明知中奖彩票是李永志委托其购买,却将中奖彩票交给王文军兑奖,系此案共犯。法院认为王文军、潘攀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造成他人巨额财产损失,社会影响恶劣,属情节特别严重。
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分别判处王文军、潘攀有期徒刑四年和四年六个月。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同为案件的共犯,为何潘攀被判处的刑期比王文军多六个月?法院认为潘攀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此前,潘攀曾殴打李永志妻子计丽致其流产,被法院判刑一年。
因为彩票奖金引发的一系列诉讼中,还包括李永志提起的一起刑事自诉。
2016年5月,李永志向颍泉区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认为潘攀、王文军两人非法侵占属于他的福彩奖金,应以侵占罪追究其刑责。半年后,颍泉区法院作出裁定认为,李永志提供的现有证据不能证实潘攀、王文军犯有侵占罪,驳回其起诉。
此后李永志提出上诉。2017年1月22日,阜阳中院作出裁定认为,颍泉区法院适用法律不当,撤销原裁定,指令颍泉区法院进行审理。目前,此案尚未开庭。
“这一次我要申请公开审理。”李永志告诉记者,前几次诉讼中,法庭认为中奖信息属其个人隐私。但他如今想通了,愿意向民众公开自己的身份,“中个大奖也没什么,还是要公开透明。”
“现在我买彩票,比以前更想中奖”
中奖600万,这是许多人想都不敢想的喜事。可中奖至今五年多来,李永志因为诉讼纷争备受煎熬。他觉得自己对不起妻子,还有当年妻子肚子里未能出生的孩子。
那是2013年6月18日,李永志起诉潘攀、王文军的彩票纠纷案在阜阳市中院开庭。开庭前,李永志的妻子计丽与潘攀等人在法院大门南侧相遇,双方发生肢体冲突,33岁的计丽被送往医院救治。次日上午,怀孕三个月的计丽流产了。
经鉴定,计丽损伤程度属轻伤。此后,检察机关对潘攀提出公诉,计丽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颍州区法院审理后查明,事发时计丽与潘攀发生口角,“期间潘攀朝计丽面部打一巴掌,之后又朝计丽肚子跺一脚,计丽当即被跺倒在地。”法院认为潘攀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赔偿经济损失4866.5元。
至今,计丽尚未收到一分钱民事赔偿。而经历那次流产后,想生二胎的计丽再也未能怀孕,这令她感到悲愤:“别人以为中大奖是飞来横财,我们是飞来横祸!”
因为“中奖”的事,李永志一家这些年几乎没有平静过。他的父母身体不好,母亲有次被奖金冒领的事气得心脏病发作而住院。从此,李永志再也不向老人提及诉讼的事。
性格内向的李永志不善表达,于是,他姐姐成为其诉讼代理人和“新闻发言人”,耗上很多精力——可她是名公务人员,因此被人以“不务正业”举报到纪委。
因为打官司拖累家人,李永志心里不好受,但他觉得自己没有退路。这些年忙于诉讼,他在单位的工作受到影响,绩效经常处于末位。“能不淘汰就不错了。”李永志说,五年来他已为诉讼、上访花去50多万元,经常得靠信用卡周转过日子。“一个月的利息就是两千多块。”他从包里掏出一叠厚厚的信用卡,摊在手上。
作为19年的老彩民,李永志打官司后仍坚持买彩票,不过再也没中奖了。“我以前觉得中不中奖无所谓,就当作给福利事业做贡献。但现在去买,就是想中奖。”他说,中了奖就可以解决生活的后顾之忧,这样他就能通过一轮又一轮的诉讼,跟对手“战斗”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