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印发了《湖北省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动航运绿色发展。
根据《方案》,到2020年,全省主要港口90%的港作船舶、公务船舶靠泊使用岸电,所有港口建成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推广航运版“复兴号”,不达标的限期淘汰,建成阳逻港区水上洗舱站。
主要港口全部安装岸电设施燃油排放量将大大减少
《方案》提出,全面推进我省岸电建设,2020年前,武汉、荆州、宜昌、黄石主要港口90%的港作船舶、公务船舶靠泊使用岸电,50%以上已建的集装箱、客滚和邮轮、3000吨级以上客运码头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从而大幅减少船舶停靠时向大气排放燃油废气。
所谓港口岸电,就是将岸上电力供到靠港船舶使用的整体设备,以替代船上自带的燃油辅机,满足船上生产作业、生活设施等电气设备的用电需求。
为推广港口岸电建设,《方案》规定了重点实施任务,要求编制全省港口岸电建设规划,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的要求建设港口岸电设施,年内完成全省50%以上已建集装箱码头岸电设施的建设和改造。鼓励出台港口岸电补助奖励政策,其中省级岸电项目按不低于建成成本50%比例奖励。
省港航局港口处处长陈红为表示,目前,我省只有宜昌等少部分市州港口建设了岸电设施,一旦全省大面积推广,船舶燃油排放量将大大减少。以阳逻港为例,4个集装箱泊位改造使用岸电后,预计一年可替代燃油1502吨。
3年内,所有船舶污染物专项处理武汉每年可洗船1200艘次
《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省所有港口都要完成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立船舶污染物体处置联合监管机制,做好与城市市政公共处理设施的衔接。
省港航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其重点任务是,根据非法码头整治后港口码头的变化,修编完善《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方案》,按2018年不低于50%,2019年不低于75%,2020年全部完成的目标,推进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
同时,要开展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专项治理,完善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强化应急规划和污染应急救援能力建设。2020年以前在长江支流建成2个处置50吨溢油能力的设备库,加强对船舶防污染设施、污染物偷排漏排行为和船用燃料油质量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3年内还要在阳逻港区建1座洗舱站,政府补贴50%的费用。”上述人士表示,洗舱站是清洗船舶液货舱的专用场所,目前,长江上行驶的绝大部分危化品船舶都不带洗舱设备,而长江干线仅有5座洗舱站,其中青山港区有1座,远远不能满足需求。根据交通运输部规定,2020年以前,长江干线将新增8座洗舱站,包括阳逻港区洗舱站。到2020年,武汉港2座洗舱站的清洗能力达1200艘次/年。
此外,在三峡坝区建立待闸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体系,2019年开工建设临江坪和枝江2个绿色水上综合服务区(待闸锚地)和日处理50吨船舶污染物的岸上接收处置设施,2020年前建成2个污染物转运码头。
现有船舶全部按标准改造2020年建成一批航运版“复兴号”
《方案》要求,按照船舶污染物排放相关标准,2020年底前完成现有船舶的改造,经改造仍不能达到要求的,限期予以淘汰。
其重点任务是,2020年建成一批1140标箱江海直达新船型,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加快淘汰老旧落后船舶,鼓励节能环保船舶建造和船上污染物储存、处理设备改造,严禁新建不达标船舶进入运输市场,规范船舶水上拆解行为。
据悉,1140标箱江海直达船被誉为长江航运版的“复兴号”,可装载1140个集装箱,专为6米水深航道设计。我省正在建设6艘该标准船舶,预计明年可投入使用。
省港航局相关人士介绍,长江航道“645工程”启动后,武汉至安庆将在“十三五”期间实现6米航道水深,万吨级货轮全年可通达武汉。届时,武汉至上海间犹如建起了一条“水上高铁”,亟需大运量的“列车”来承运货物。1140标箱船舶就是所需的“列车”,船长146.8米,型宽25.6米,最大载重量约为16800吨,与原来单船载箱570标箱相比,装箱量翻了一倍。
《方案》还要求,加大到武汉、荆州、宜昌、黄石、仙桃外贸集装箱港口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免幅度,推进汽车运输向铁路水路转移。推进武汉阳逻港、黄石新港铁水联动示范工程常态化营运。2020年,打造十堰丹江口水库、鄂州梁子湖“绿色航运示范区”,培育一批“低碳示范船舶”。
省港航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要求,省市相关部门将加大对船舶污染物防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履责不力、不担当不作为的,要从严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