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出台“荆十条”揽才 快看具体都说了些啥?

©原创   2018-06-21 20:43  

云上荆州报道:为加快推动我市“创新驱动”和“人才强市”战略,日前,荆州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鼓励和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在荆就业创业服务企业发展的意见》,从十个方面出台优惠政策,提出5年内鼓励和支持5万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荆就业创业。下面来这十条政策的含金量。

一、推进校企合作,促进产教融合

全面推行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做实以学校为主体的现代学徒制和以企业为主体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对开展新型学徒制的企业或个人按规定给予每人每年4000元到6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

二、提供落户便利

来我市就业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及各类技术、技能人才,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凭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明可申请在工作所在地或居住地落户,不受社保、工作年限等条件限制。

三、配租大学生公寓

按照拎包入住、价格低廉的标准,每年从中心城区商品房建设项目中按住宅总面积的3%配建至少500套大学生公寓住房。凡在我市就业创业的毕业5年内大中专毕业生,在中心城区无自有产权房屋的,均可向就业创业所在地房管部门申请租住,租住时间最长不超过5年。

四、建设共有产权住房

每年从中心城区商品房建设项目中按住宅总面积的1%配建至少150套共有产权住房。凡在我市就业创业1年以上且在本市无自有产权房屋的已婚大中专毕业生家庭,均可向就业创业所在地房管部门申请购买。

五、自建企业员工租赁住房

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园区企业利用存量土地,建设保障性住房,解决本单位住房困难职工和新入职毕业生租赁住房问题。

六、建立工资保障制度

大中专毕业生最低薪酬标准应以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为基础上浮20%以上。

七、发放就业创业补贴

鼓励和支持企业吸纳大学生就业见习、实习实训,落实好就业见习补贴、实习实训补贴、职业培训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对招用毕业年度大学毕业生的小微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八、稳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岗位

落实稳岗补贴政策,允许企业将稳岗补贴资金用于为大中专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岗位培训、支付工资及补贴等。

九、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载体

盘活闲置的商业用房、工业厂房、企业库房,5年内在全市建成50个以上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和3000个以上公共创业工位。根据创新创业载体入驻实体数量和孵化效果,给予孵化基地10万元—50万元奖补资金。对在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按每天每平方米1元、补贴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的标准发放水电场租补贴。

十、加大创业资金支持

对大学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可发放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对大学毕业生自毕业学年5年内创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对在我市自主创业的在校及毕业5年内大学生创业项目,每年择优选取50个给予2万—20万元的创业项目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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