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记者从全市综合交通安全专委会专题会商会议上获悉,今年以来,全市已发生42起营运性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26人死亡、40人受伤,同比均呈现上升趋势,且该类事故死亡人数占到全市事故死亡总人数的78%。
营运性道路交通事故已成为全市造成人员死亡的主要事故类型。
据悉,2017年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共181起、死亡78人、受伤72人。其中,营运性道路交通事故88起、死亡52人、受伤63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到总数的72%。
今年以来,造成亡人的营运性道路交通事故共23起。其中,荆州区5起、死亡6人,同比分别上升150%、200%;松滋市5起,死亡7人,包括1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人,受伤9人。
23起造成亡人的营运性道路交通事故中,货车造成的事故最多,15起事故,死亡15人。
从事故发生的时间上看,造成人员死亡的营运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时段在13点至17点,此时间段共发生9起事故,造成10人死亡。
从事故发生的道路上看,造成人员死亡的营运性道路交通事故在以下道路较为多发:318国道、322省道、沙市区东方大道。
其中,318国道发生3起,造成3人死亡;322省道发生2起,造成3人死亡;沙市区东方大道发生3起,造成3人死亡。
市安办提醒广大驾驶人,开车上路需谨慎驾驶,切勿超载、超速、驾驶安全性能不合格的车辆,拒绝疲劳驾驶、危险驾驶。
特别是对于营运车辆的驾驶人来说,更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放松、大意,任何交通违法行为和小的隐患都会引发事故,车毁人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