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间,2018年即将过半,在7月里,有一大波关乎你钱包的新政袭来:进口日用消费品关税的降低,流量“漫游”费的取消等等,下面看看还有哪些新政呢?
1.企业职工养老金实行中央调剂制度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决定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在现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础上,建立养老保险中央调剂基金,对各省份养老保险基金进行适度调剂,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基金中央调剂制度,不会增加企业和个人的负担,不会影响退休人员的待遇。一是不提高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建立基金中央调剂制度,主要是在省际之间调剂基金余缺,全国养老保险基金当期收支总量没有发生变化,企业和职工个人不需要额外多缴费,不会增加社会整体负担。二是不改变现行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和调整办法,不会影响离退休人员个人待遇。有的省份,上解的资金额大于得到的拨付资金额,这些省份普遍养老负担相对较轻,基金支撑能力较强,调剂后不会因此影响当期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有的省份,得到的拨付资金额大于上解的资金额,通过调剂能够适当缓解基金支付压力,能够更好地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2.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全国多地陆续公布了2018年社保缴费基数,以北京为例,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2017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最低不低于3387元,较之去年上涨305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2017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低不低于5080元,较之去年上涨456元。
社保缴费是与参保者退休后的待遇相关的,只有达到了一定的缴费水平,才能达到较好的待遇水平,如果缴费水平过低,则其养老金水平仍然较低。也就是说,缴费水平要随着平均工资的提高而提高,未来的待遇水平也会跟着提高。
3.科技人员个税优惠将“到账”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18年7月1日起,依法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根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4.进口日用消费品更便宜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8年7月1日起,降低部分日用消费品的最惠国税率,涉及1449个税目,平均税率由15.7%降为6.9%,平均降幅55.9%。将服装鞋帽、厨房和体育健身用品等进口关税平均税率由15.9%降至7.1%;将洗衣机、冰箱等家用电器进口关税平均税率由20.5%降至8%;将养殖类、捕捞类水产品和矿泉水等加工食品进口关税平均税率从15.2%降至6.9%;将洗涤用品和护肤、美发等化妆品及部分医药健康类产品进口关税平均税率由8.4%降至2.9%。
5.进口汽车及零部件降关税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8年7月1日起,将税率分别为25%、20%的汽车整车关税降至15%,降税幅度分别为40%、25%;将税率分别为8%、10%、15%、20%、25%的汽车零部件关税降至6%,平均降税幅度46%。
6.对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7.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将创投和天使税收优惠政策,即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由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试点推广到全国范围内实施。
这份《通知》明确,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政策自2018年7月1日起执行,其他各项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日期前2年内发生的投资,在执行日期后投资满2年,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适用上述税收政策。
8.流量“漫游”费取消
6月22日,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相继发布公告,自2018年7月1日起,取消流量“漫游”费,新老手机用户的省内流量升级为国内流量(不含港澳台流量)。
此前,工信部推出一系列降费增速的举措,包括:7月1日起将取消移动流量“漫游”费,鼓励基础电信企业推出大流量套餐等,移动流量平均单价年内降低30%以上。进一步降低家庭宽带资费、国际及港澳台漫游费。推动企业优化和精简资费套餐,研究推出规范资费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支持各地扩大公共场所无线网络覆盖范围,为用户提供免费上网服务。
9.部分高铁票打6.5折
今年7月5日起,对早期开通的合肥至武汉、武汉至宜昌、贵阳至广州、柳州至南宁、上海至南京、南京至杭州6段线路上运行的时速200至250公里的高铁动车组公布票价进行优化调整。此次明确执行票价以公布票价为最高限价,铁路相关企业可根据客流情况,分季节、分时段、分席别、分区段在限价内实行票价下浮,最大折扣幅度6.5折。调整后的执行票价与目前相比,总体有升有降。
10.天津从7月1日起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日前,天津发布通知,从今年7月1日起,将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根据《关于提高天津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规定,领取期限处于第一至第十二个月的,月发放标准由1150元提高到1240元;第十三至第二十四个月的,月发放标准由1110元提高到1200元,分别增加了90元。
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的标准由现行的月计发标准690元提高到744元,增加54元,增幅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