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近日公布湖北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的工作方案,涉及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等方面。具体方案提出,后年底之前,全省城市黑臭河道要全部疏浚一遍;2025年之前,沿江15公里范围内的化工企业都要关改搬转。
专项整治化工企业
湖北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包括:沿江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整治、非法码头整治、非法采砂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沿江企业污水减排、磷石膏污染整治、固体废物排查、城乡垃圾治理。
我省提出,大力开展沿江化工企业污染专项整治。凡不符合规划区划或安全环保条件、存在环境污染风险的现有化工企业,一律实施关停或迁入合规园区、改造升级。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沿江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含关闭、改造、搬迁或转产),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沿江1至15公里范围内的化工企业关改搬转。
疏浚城市黑臭河道
黑臭水体整治方面,我省提出:到2018年底,全省50%的城市黑臭河道疏浚一遍;武汉市建成区污水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到2020年底,全省设区市100%的城市黑臭河道全部疏浚一遍,建成区内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或永久性处理处置设施全覆盖,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90%。
长江两岸造林绿化方面,我省计划用3年时间,到2020年在全省长江干流沿线39个县(市、区)沿岸,建成连续完整、结构稳定、功能完备的森林生态系统,显著改善长江沿线森林景观和生态功能,提升长江经济带绿色生态廊道建设水平。
保护饮用水水源地
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方面,我省力度空前。根据要求,今年底之前,全面清理整治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环境问题,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对清理整改工作滞后的,要进行约谈并通报相关情况,对2018年底前仍未按要求落实整改任务的,要向省纪委省监委移送环境问题线索,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在摸清我省长江经济带入河排污口现状的基础上,我省将对全省17个市(州)行政区域内的已设入河排污口开展专项整治、严格监管,优化长江沿线排污口布局。今年6月底之前,全面取缔各类保护区内入河排污口。2020年11月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监管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