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下午,荆州高警江北大队查获一起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违法行为,更令人吃惊的是,该驾驶员柳某早已被终身禁驾。
当天下午15时许,荆州高警江北大队民警在辖区江陵北收费站设卡开展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时,发现高速路面上距离收费站200多米远处有一辆起亚牌SUV型车辆突然靠边停车,然后车辆驾驶员与副驾驶下车迅速更换座位,引起了民警警惕。民警立即采取措施,在该车辆从收费站出口匝道驶出时及时拦停并进行了盘查。
经询问调查后,柳某承认自己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并且和副驾驶更换座位的事实。民警首先对柳某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进行酒驾检测,其检测结果为28.4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随后,对柳某驾驶证状态及车辆状态进行查询,发现柳某的驾驶证已于2012年被依法吊销,且处于终身禁驾的状态。
原来,在2012年10月,柳某驾驶一辆重型普通货车沿203省道与行人钱某发生碰撞,造成钱某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的交通事故,事发后柳某驾车逃逸,最终柳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宜兴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执行,并受到驾驶证依法吊销,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鉴于柳某的行为影响恶劣、危害严重,大队迅速对柳某进行控制,并将其带回大队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处理。最终,柳某被依法判处罚款3500元,且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副驾驶员田某事后称:“如果早知道他被终身禁驾并且饮酒了,我绝对不会把车交给他开,还好你们及时发现了,真是让人一阵后怕!”高警江北大队提醒广大驾驶员,开车上路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违法驾驶既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漠视,也终将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