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荆州报道:昨天(7月3日)下午,法制日报、湖北日报等央省媒体来到荆州,集中采访报道荆州在地方立法上的做法。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钦在座谈会上介绍,自2016年1月1日正式获得立法权以来,荆州已制定并施行了《荆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条例》、《荆州古城保护条例》、《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3部地方性法规。其中2部实体法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肯定,地方性法规在古城保护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了破解地方性法规难以进入行政执法领域等问题,荆州还积极探索将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的“三入工作”机制。
法制日报、湖北日报记者表示,将积极宣传荆州开展地方立法和推动地方性法规落实落地的做法,共同推动地方立法工作取得更大进展。
(记者 陈孝伍 编辑 朱清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