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老板河滩上开美食城 松滋水利局不履职被判违法

2018-07-12 10:56   楚天都市报  

省高院公布“三大攻坚战”典型案例

河滩建起美食城 水利局不履职被判违法

前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服务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的工作情况,并公布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领域的十大典型案例。

五人团伙虚构交易 四个月骗取千万元

2013年8月,袁某、姚某委托他人,在武汉办理武汉汇天源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后从上海购买“富远大宗商品电子商务平台”软件,与重庆一家科技公司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对接,在深圳租房办公。他们搭建了虚构的大宗中草药现货交易平台,发展代理商,再由代理商发展客户,诱导客户在交易平台投资“冬虫夏草”“金银花”等中草药,再人为操纵行情指数,造成客户投资款全部自然亏损的假象。2013年8月至12月,共骗取郑某、汪某、向某、蒋某等人1000余万元。

2014年7月,姚某、袁某、邓某、李某、陈某被抓获归案。2017年9月,江岸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对袁某等5人判处5年6个月至13年6个月不等刑期,并处4万元至20万元不等罚金。今年1月,武汉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虚报挪用扶贫资金 村干部获刑六个月

2015年,汪某在担任阳新县浮屠镇湖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采取虚报、欺骗手段,以发展东北松基地300亩项目为由,向阳新县扶贫办申报扶贫资金20万元。资金拨付后,汪某将9.3万元用于补偿东北松基地的实际承包人,10.7万元用于偿还村委会新建办公楼的欠款、招待费、车费和村委会其他日常开支。

因犯挪用特定款物罪,汪某被法院判刑6个月。

水利局“纸上监管” 放任违建被判违法

2015年4月,冯某未经许可,在松滋市新江口镇松西河滩地修建钢构板房,建筑面积630平方米,办起“清水湾美食城”。同年10月,松滋市水利局向冯某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16年9月,该局对冯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年10月,松滋市检察院接到举报,称违法建筑物仍然存在。11月,松滋市检察院向松滋市水利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严格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并于一个月内书面回复办理情况。一个月后,违法建筑物仍未拆除。

2016年12月,松滋市检察院向松滋市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松滋市法院审理认为,松滋市水利局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冯某的违法行为,没有履行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执行的法定职权,故判决松滋市水利局不正确履行监管职责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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