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我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简化业务办理要件,优化业务流程,为缴存职工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下月起,我市公积金服务有关事项进行调整。
具体为:取消《荆州住房公积金支取使用申请表》的使用,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不再要求所在单位盖章;取消公积金业务办理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的规定。
职工在办理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业务时,不再要求缴存职工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取消无房户租房提取公积金需提供租房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的规定;荆州市行政区域内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可以在购房所在地或者缴存地公积金办事机构就近办理;职工申请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60%降为40%。
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有哪些?
(1)职工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
(2)职工偿还公积金贷款或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
(3)无房户职工租房的;
(4)职工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支付物业管理费的;
(5)职工离退休的;
(6)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男年满50周岁或女年满45周岁、户籍迁出本市行政区域情形之一的);
(7)职工出国(境)定居的;
(8)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提取个人公积金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1)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原件及相应提取事由证明材料原件(需提取配偶公积金的,另提供结婚证原件);
(2)将上述资料原件提交指定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厅受理录入;
(3)个人身份、提取行为资料经审核通过的,即时办理支付手续。
为什么个人住房公积金不能随意提取?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规定的单位和职工都必须缴存的主要用于职工住房消费支出的长期互助性储金,虽属个人所有,但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国家和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做出了明确规定,只有符合条件,才能依法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
个人购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个人购商品房的,应提供经备案登记的商品房购房合同、首付款20%以上的销售不动产税务发票;购二手房的,提供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缴契税发票。
购、建、大修自住房提取公积金有哪些条件?
荆州城区职工购、建、大修自住房除应提供提取事由证明材料外,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住房消费行为人必须是提取人或配偶;
(2)在住房消费行为发生一年内一次性办理提取;
(3)同一住房消费行为提取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只能选择一种;
(4)夫妻双方提取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住房消费行为实际发生额。
如何利用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或银行购房贷款?
利用个人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有三种形式:
(1)提取公积金一次性冲抵提前结清贷款本息;
(2)提前部分还本(在正常还款一年后办理);
(3)实行委托按月划扣公积金还贷。
办理时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及还贷银行卡。
利用个人公积金偿还银行购房贷款(正常还款一年后),有三种形式:
(1)提取公积金一次性结清银行贷款本息;
(2)提前部分还本;
(3)每年提取相当于12个月的应还款额。
办理时需提供银行个人借款合同、贷款银行出具的一年内的还款流水明细账或结清贷款凭证。
利用假资料骗取个人公积金将承担什么责任?
凡制造或使用假证件、假合同、假发票套取个人公积金,属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予以制止,并没收相关资料。
对已骗提的住房公积金,责令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全额退回;还将通报其所在单位批评教育;该职工的造假行为也将被记录在案,纳入黑名单,其今后五年内的公积金提取、贷款将受到限制。
情节严重的,还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对象及条件有哪些?
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职工,在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借款人及所在单位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无欠缴;
(2)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行为真实且行为发生不超过一年;(3)个人及配偶信用良好;
(4)有稳定的收入、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5)购房套数或房贷次数符合本市相关规定;
(6)购、建、大修自住房时没有办理公积金提取;
(7)同意选择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偿还、担保方式。
我市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年限有何规定?
(一)贷款额度
(1)购买期房、现房的,首套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成交价的80%,二套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成交价的60%;
(2)双职工缴存公积金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单职工缴存公积金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3)按偿还能力计算可贷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及共同还款人缴存公积金工资基数总和×35%×12(月)×贷款年限。
实际贷款额度按以上方法计算后取最小值。(二)贷款年限
公积金个人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超过距法定退休年龄时间+5年。
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基本程序有哪些?
借款人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结婚证及购、建、大修自住房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营业厅提交受理,经审核、审批后办理借款合同签订及住房抵押手续,抵押权证办毕收件后即发放贷款。
我市公积金贷款如何实行“认房又认贷”政策?
近两年,荆州中心城区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实行公积金贷款“认房又认贷”政策,即:缴存职工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本人(含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无自有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时认定为首套房贷款,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凡办理过一次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再次申请公积金购房贷款;以及职工家庭虽没有办理过公积金贷款,但本人(含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已有一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再次购房时都认定为第二套房贷款。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上上浮10%。禁止发放第三套个人购房贷款。
如何正常合理偿还公积金贷款?
办理公积金购房贷款时,公积金管理中心一般要与借款人及配偶签订委托按月划扣个人公积金还贷协议,从贷款发放次月的对应日,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约定还款额自动冲抵个人公积金用于还款。划款还贷顺序为:借款人公积金账户、配偶公积金账户、借款人银行还贷卡。
公积金中心每月通过短信提示还款,借款人应确保个人公积金账户或银行还贷卡账户有足够资金用于还款,以免形成逾期。如没有实行委托按月划扣公积金还贷的,可随时办理签约手续;否则,借款人应在规定的还款日之前将月还款额足额存入个人还款银行账户。正常还款一年后,可申请提前结清贷款。
借款人还款逾期将承担哪些责任?
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金额,每月按时足额偿还贷款。如逾期不还或还款不足,都视为还款逾期,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依据规定,在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逾期罚息。
还款逾期,借款人个人信誉将会产生不良记录,被直接记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其以后在金融机构的授信业务会有严重影响;凡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公积金中心将提前终止借款合同,要求借款人立即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包括逾期罚息);对恶意拖欠贷款的,还将通过法律手段依法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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