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省住建厅通报了2018年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此次共抽查房建工程、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程等92项在建工程,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督查组直接下达执法建议书10份、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1份。
在检查中,检查人员发现部分项目施工管理不严格,质量控制不到位。如谷城县锦绣香江二期工程1#楼剪力墙暗柱钢筋制作中,箍筋的肢数与设计不符,剪力墙、楼梯梯段钢筋被发现随意代换。
松滋市洈水流域乡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被发现安全资料严重缺失,5.59-7m深基坑支护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
鄂州市吴都阳光三期8#楼,黄石市大桥一品园二期工程一组团等项目,被发现构造柱不按图纸和规范施工。
在安全生产方面,检查人员也发现一些项目存在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如天门市汉旺世纪城B区2#地块项目13#楼,5.4m高模板支撑系统未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钟祥市大柴胡经济开发区城镇化试点移民新城(二期)B4#楼项目脚手架水平防护不到位。
省住建厅表示,对督查组下达执法建议书的项目,在督促整改的同时将依法依规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