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荆州报道:针对省级环保督察组交办的关于大气污染、水污染、油烟扰民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7月27日,市环境监察支队荆州开发区大队、环保开发区分局、荆州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开展了执法行动。市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对执法过程进行了全程监督。
执法人员一行首先来到东方大道某塑料厂,执法人员介绍,该厂在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配套安装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况下,建设塑料加工项目并投入生产,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外环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荆州市环保局对该企业下达了《查封决定书》,在当日的执法现场,执法人员依法查封了该企业加热电源、发力装置等主要生产设备,并责令其停止生产。
位于荆州开发区滩桥镇的某化工企业,有群众反映称该企业有污水排放现象。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对企业排放污水进行了就地取样,检查了企业环保监控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并就企业污水排放状况开展了现场质询。环保部门表示 ,此次调查结果将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
执法人员一行还来到了江津东路阳光青年城,对该小区6家临街餐饮门店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 。执法人员介绍,这6家临街餐饮门店虽安装了油烟处理净化设施,但油烟未经专用烟道有序排放,直接排入外环境。在履行充分法律程序后,执法人员将依法关闭这6家店面,并对每家店面处以2万元罚款。
环保部门表示,将及时跟进、依法依规、从严从快,切实解决好省级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突出问题。
(记者:黄思明 罗成 李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