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植生态优势 引领绿色发展
——荆州市全力冲刺国家森林城市行动方案解读
六项任务清单
造林计划分解落实
2019年全市植树造林63万亩,其中荆州区4.2万亩、沙市区2.1万亩、江陵县5万亩、松滋市7.5万亩、公安县8.9万亩、石首市7.9万亩、监利县14.6万亩、洪湖市9.6万亩、荆州开发区1万亩、荆州纪南文旅区1.3万亩、荆州高新区0.5万亩、江北农场0.4万亩。
荆州市中心城区扩绿提质
围绕荆州区、沙市区、江陵县、公安县、荆州开发区、荆州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及江北农场等中心城区,建设生态廊道,重点打造“九横十一纵”通道绿化;建设城乡森林,重点建设森林城镇、森林村庄、森林单位、森林人家、小森林及“四好”公路绿化、郊野公园、植物园、树木园、森林博物馆。
重要通道问题整改
针对前期检查发现的问题,重要通道沿线所涉荆州区、沙市区、江陵县、文旅区、高新区、开发区等责任主体集中攻坚,查漏补缺,一事一策,抓紧整修、绿化道路以及打造重要节点景观,达到“畅安舒美”的效果。
重点工程项目推进
加快实施城区绿化、村庄绿化、道路绿化、水系绿化、农田林网、中幼林抚育、长江防护林、饮用水源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修复、速生丰产林建设、苗木花卉基地建设、生态文化基地建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森林养生基地建设、义务植树基地建设、纪念林基地建设、生态文化保护与宣传、生态文明示范社区建设、生态文明示范企业建设等20个重点项目工程。
荆州市中心城区创森宣传
通过活动宣传、媒体宣传、社会宣传等多种途径,提高广大市民植绿、护绿、爱绿的意识,在全市上下营造“创森”工作“人人有责、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创森各项评价指标达标
对照国家森林城市创建5大类39项评价指标要求,创森任务分解到各县市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和市直有创森任务的单位。各牵头单位在了解各项创建工作指标现状的基础上,对照验收标准认真分析差距,既督办指导相关责任单位抓工作落实,又要注重痕迹管理,收集创建资料,确保考核验收顺利进行。
7月26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任务交办电视电话会议,交办创森重点工作任务,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攻坚克难,强力推进,向国家森林城市发起冲刺。
七大基地
速生丰产林及特色经济产业基地
苗木花卉基地
生态文化基地
科普教育基地
森林养生基地
义务植树基地
纪念林基地
创建目标
全市将实施20个重点建设项目,为2019年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以“大地植绿”和“心中播绿”为主线,通过强力作为,补短板、强弱项,全力冲刺国家森林城市,确保到2019年6月各项创建指标达到国家考核验收标准。
以县域支撑为重点,江陵县、松滋市、公安县、石首市、监利县、洪湖市建成省级森林城市;
以核心指标完成为重点,2019年全市完成造林绿化63万亩,市域森林覆盖率(含自然湿地面积折算后部分)达到35%以上;
以中心城区扩绿提质为重点,加强生态廊道建设和城乡森林建设;
以重要通道攻坚为重点,突出效果导向,补齐问题短板;以细胞创建为重点,加快实施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以心中播绿为重点,加强创森宣传,传播生态文化,增强全民绿色发展理念、生态文明意识,提高民众对创森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以考核达标为重点,全面落实国家森林城市5大类39项评价指标。
十大工程
城区绿化工程
村庄绿化工程
道路绿化工程
水系绿化工程
农田林网工程
中幼林抚育工程
长江防护林工程
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
生态修复工程
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三大活动
生态文明示范企业创建
生态文明示范社区建设
生态文化保护与宣传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创森工作在市五城同创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市创森办具体负责。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把创森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具体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努力为“创森”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围绕创建指标,补齐工作短板。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单位应当统筹规划,围绕任务落实,细化实施方案,制订阶段目标,明确序时进度,确保逐条逐项可操作可落地。同时对标对表,集中力量打攻坚战,在确保造林绿化任务完成的基础上,重点补齐农田林网、通道绿化、村庄绿化、创森宣传等工作短板,在重要通道两侧小微湿地、池塘等栽植荷花、芡实、睡莲等水生植物,特别在中心城区建设点、线、面相结合的绿色景观,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加强检查督办,完善工作机制。采取市委市政府领导挂帅联点包办创建工作机制,各地各单位创新工作机制,广辟资金渠道,发动社会各界力量投资造林绿化;
建立检查督办机制,定期对创森工作进行检查督办,成立督办领导小组,由成员单位牵头,抽调专人,从8月起督办创森行动方案落实情况、10月督办创森植绿准备工作和创森任务推进情况、11月至2019年3月督办植树造林和创森进展情况、2019年4月督办创森宣传成效,由市政府督查室定期通报检查督办结果;
建立信息、资料报送制度,各地各单位在8月底和12月底前向创森办报送创森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资料;
建立创森宣传联动机制,确保创森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