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荆州报道:近日,省高警监利大队巡逻至随岳高速荆岳长江大桥时,发现一辆小货车有蹊跷,于是拦车上前检查。
民警发现,车上所装载的货物已经超过车身,更重要的是,后面的车牌明显不同于其他车辆,民警决定上前一探究竟。 当民警走到车前,只见车头牌照部位用毛巾遮挡,驾驶员看到民警顿时慌了手脚,不断强调是不得已而为之。这是怎么回事呢?直到民警要求驾驶员将遮挡在牌照上的毛巾取下才揭晓答案。
原来,他们所驾驶的车辆类型为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法》67条明确规定:拖拉机等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是不得进入高速公路行驶。他们进入高速公路收费站的时候,收费员自然是拒绝他们上高速的。这一次他们因为有事情耽误了最后一班轮渡过江,而他们又急着将所装载的饲料送到岳阳,于是便急中生“智”用随身携带的毛巾将车牌挡住,堂而皇之的“躲”过收费员顺利地从白螺上了高速,谁知在过通过荆岳大桥的时候被执勤的民警发现。
由于拖拉机相关证件的管理部门是农机安全监理所,交警部门并无处罚的权利,民警一方面对其违法行为提出严厉批评,另一方面考虑到他们的实际情况,驾驶警车将他们护送至桥对岸直至驶离高速。
民警提醒:拖拉机等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由于其行驶速度慢且车辆性能相对较差,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记者:彭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