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已经立秋,但全国多地气温依旧居高不下,伴随天气一同升温的还有高温津贴话题。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至少已有29省份公开高温津贴标准。在按月计发津贴的省份中,海南无论是室内作业还是室外作业,高温津贴一律为300元/月,发放时间长达7个月;如按天计算,天津发放标准最高,为31元/天;此外,只有河北按小时发放,室外作业工人2元/小时,室内工人1.5元/小时。
湖北高温津贴12元/天
执行时间为6、7、8、9四个月
你领到了吗?
图片来源 中新经纬
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多地发出高温劳动者“保护令”
除了发放标准长期不作调整外,不少网友反映企业发放高温津贴还存在不到位的情况,例如拿西瓜、绿豆汤替代津贴,有网友吐槽:“一碗绿豆汤几十块,实在喝不起。”
对于这一现象,山西省人社厅近期向该省用人单位发出提醒称,发放高温津贴要遵章办事,谨防落入误区:一是不得用绿豆汤等实物冲抵高温津贴;二是不得以职工少数时间在高温下工作为由拒发高温津贴;三是不得将高温津贴计算在最低工资标准内。
北京市智舟律师事务所律师韩续认为,企业拖欠劳动者高温津贴的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很多时候是由于地方对违规企业的惩处力度不够,企业认为违法成本低,自然容易违法犯法。
北京人社部相关负责人曾表示,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最高面临1万元罚款。未足额发放的,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
广东、山东等地出台的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指出,对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按照规定,只要企业及时补发,即可免除罚款。
此外,宁夏、西安、南京、浙江等地还针对企业发放高温津贴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广东省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检查用人单位4017户,未依法发放高温津贴的有22户,违法企业数量大幅减少。
另据西安人社局消息,7月16日起,西安市人社系统连续对用人单位遵守高温天气劳动保护规定等进行检查。截至7月25日18点,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142户,涉及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3.05万人,发出《整改责令书》422份,主要涉及用人单位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不到位、没有按规定为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等。
一、企业可以拿物品代替高温补贴吗?
不能!高温补贴作为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并非各级各类企业可发可不发的“福利”,防暑降温饮料不能充抵高温补贴。
二、企业只要发钱就可以了吗?
当然不行!在保障员工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身体健康方面,除了发放高温补贴,企业还有以下几点要注意:
1.企业在发放夏季高温补贴的同时,应继续做好工作现场的“清凉工作“,给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能以发放钱物代替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2.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当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按照下列标准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①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②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体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积不得超过6个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其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③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④高温来临之前,企业应当对高温天气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病及身体不适合高温作业的劳动者调整岗位。
3. 孕期女职工的工作环境保障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孕期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三、企业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补贴怎么办?
维权!近年来,高温补贴被克扣的现象一直受到社会关注。为了避免高温补贴成为“纸上清凉”,多地也出台具体措施,保障其落地。
如果用人单位在发放高温补贴上违规,不管是应发高温补贴而不发、或者是少发,劳动者都可以向工会寻求帮助,工会组织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及时改正。
此外,劳动者也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调解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同时留好证据,“谁主张谁举证”;还可以向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由相关部门依法责令用人单位整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高温补贴要扣个税吗?
要!高温补贴属于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需要缴纳个税。
五、因高温天气停止作业,单位能扣工资吗?
不能!高温补贴是工资的一部分,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同时也不得因增加高温季节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高温补贴的相关事项,你都明白了吗?盛夏高温,注意防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