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8月23日)获悉,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以切实推进全市政务诚信体系建设,更好发挥政务诚信对于健全社会诚信体系的示范引领作用。
该实施意见坚持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和加强监督,建立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实施失信惩戒措施,重点治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不断提升各地各部门诚信行政水平和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引领全社会树立诚信意识和提高诚信水平,切实优化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结合政务诚信建设,荆州统筹推进“九大任务”:
严格落实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水平;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
开展公务员诚信道德教育,增强公务员信用意识;优化政务信用记录。
将政府部门和公务员各类信用信息记录并归集至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与全国互联互通;建立政务承诺制度。
推动各部门建立政务和行政承诺制度,把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绩效评价体系;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加大对全市政务失信行为的惩处和曝光力度,依法依规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构建社会监督体系。
发挥“两代表一委员”对政务诚信评价作用,建立群众评议机制,引导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参与政务诚信监督;建立信用保护和修复机制。
完善政务信用信息保护机制,严格公务员失信记录信用修复,建立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关爱机制。
同时,荆州着力攻坚“六大领域”,健全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完善投融资诚信体系;强化招投标信用监管;提高政府举债信用能力;开展信用街乡创建活动。开展诚信街道和诚信乡镇创建活动,建立基层政务信用承诺制度,将承诺履行情况纳入街道和乡镇绩效考核体系。
市发改委将负责本实施意见落实工作的统筹协调、跟踪了解、督促检查,会同市绩考办、市综治办将政务诚信体系建设任务清单纳入综治目标考核项目,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