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市环委会办公室获悉,我市2018年度新增8个“市级生态乡镇”和79个“市级生态村”。截至目前,全市被命名国家级、省级、市级生态乡镇增至92个,国家级、省级、市级生态村1841个。
经过各地申报、市环保局审查和考核验收,2018年度确定了8个“市级生态乡镇”,分别是石首市高陵镇、小河口镇、调关镇、新厂镇,洪湖市燕窝镇、老湾乡、大沙管理区,松滋市新江口镇。确定了79个“市级生态村”,包括荆州区清河大队、沙市区锣场村、公安县罗家塌村、石首市更名垸村、洪湖市东湖村、松滋市尖山村等。
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是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被命名为“市级生态乡镇”、“市级生态村”的乡镇、村,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扎实开展生态创建工作,全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不断巩固提高生态创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