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拟作出一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事实上早在去年三月,四川资阳安岳法院就发出了四川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今年3月底,安岳法院同民政局又联手设立家事纠纷协同化解工作室,对拟办理登记离婚的夫妻,如调解中发现当事双方属冲动型离婚的,可发出《离婚冷静提示书》,给予双方一定期限的“冷静期”。
一个视线
冲动型离婚在民政部门更多
今年3月30日,安岳县人民法院联合安岳县民政局成立家事纠纷协同化解工作室,对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的夫妻,如调解中发现当事双方属冲动型离婚的,将发出《离婚冷静提示书》,给予双方一定期限的“冷静期”。冷静期内,双方原则上不得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离婚,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但期间如出现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转移财产等情形时,其中一方可向法院、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终止冷静期。
之所以在登记离婚环节增设“冷静期”,蒋新儒介绍,安岳县法院推出诉讼离婚环节的《离婚冷静期通知书》后,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此,他在去年5月就有针对冲动型离婚的夫妻发放《离婚冷静提示书》这个想法。他说,当时在参加家事审判改革研修班培训期间便提出,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数量远远高于法院受理的诉讼离婚数量,冲动型离婚的可能性在民政部门更多,如果在民政部门设立“离婚冷静期”,效果会更好。因认为冲动型离婚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环节更加凸显,今年初,蒋新儒向所在法院领导提出了登记离婚环节设“离婚冷静期”的想法,“这和领导的想法不谋而合。”他说,随后,法院和当地民政部门协调,联合成立了家事纠纷协同化解工作室。“主要就是防止冲动离婚,还有就是为夫妻双方提供法律咨询、情感咨询服务,比如说从法官的角度对夫妻双方进行劝解。”
一个案例
男的握手感谢 女的哭了
安岳家事纠纷协同化解工作室成立后,4月2日,便发出了首份《离婚冷静提示书》。
安岳县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副庭长李红婷介绍,当时,婚后在成都安家的一对夫妻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赶回老家安岳准备登记离婚。均为“85后”的夫妻俩育有一子,已上学。经安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介绍,夫妻俩主动拨打了家事纠纷协同化解工作室的预约电话,希望法官为他们主持调解。
蒋新儒和李红婷耐心听了两人倾诉后,对其婚姻状况有了进一步了解,凭着职业经验判断夫妻俩属于冲动离婚。合议后,工作室向双方发放了《离婚冷静提示书》。“走的时候,他俩还表示回去好好相处,不再离婚了。男的握住我们的手表示感谢,女的还哭了,说从来没人指出她‘性格强势’。”她说,8月30日下午,她还联系了这对夫妻,确认他们未离婚,关系比较好。
一个数据
10多对夫妻九成没离
如今,5个月过去,安岳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蒋新儒表示,期间他们共发出约20份《离婚冷静提示书》,目前已有10多份到期,到期的约90%未再提出离婚。
蒋新儒告诉记者,家事纠纷协同化解工作室设置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共有两间办公室,每周一和周五,法院都会派人前去值班待命,因为这两天前去离婚登记的人相对比较多。平常工作日,如果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发现前去进行离婚登记的夫妻可能属于冲动型的,也会通知法院安排人员前去劝解。
蒋新儒还说,他们并不会乱发《离婚冷静提示书》,还是比较慎重,会看对方离婚原因,然后分析是否属冲动型离婚。“来办理离婚登记的人是否属于冲动类型,从言谈之中就能看出来。”蒋新儒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