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上午9点左右,一名白发耄耋老人拄着拐杖走进台州玉环沙门派出所户籍窗口,手上拿着一本存折,颤颤巍巍的。
“我刚去取钱,银行说我的身份证过期了,我来重新办一张。”老人打开存折,拿出夹在存折里还保存完好的身份证。
身份证会过期?
窗口工作人员很奇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46周岁以上的居民,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老人这个年纪,按理说,身份证有效期都是长期了,怎么会过期呢?
辅警查看了老人的身份证,确实有效期是长期。保险起见,又将老人的身份证放在读卡器上验证,磁性也是有的,明明就可以正常使用呀。
老人说:“我腿脚不方便,是打车过来的,能不能给我开个证明,免得万一又不行。”
户籍民警小刘看到这一幕,再看到举步维艰的老人,灵机一动,拿起一张白纸, 刷刷刷写了几行字,又给盖了一个户籍章,交给老人,称这就是证明,如果到了银行还是取不了钱,让老人把这张证明给银行工作人员看,如果还是不行,让银行工作人员打电话,自己就专门派人去帮老人解决问题,不让老人那么辛苦来来回回跑了。
老人也看不懂民警写了什么,只是他认定这是一张证明,不断向民警道谢,搭上刚打来的车离开了。
这张证明上写的是什么呢?原来,民警写的是沙门派出所窗口的联系电话,并写明老人身份证可以正常使用,有任何问题联系窗口,不要让老人再来回跑。
这就是为民服务的公安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