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洪湖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洪湖全市在侦涉恶团伙7个(其中农村涉恶团伙1个),破获案件10件,公诉阶段起诉涉恶案件4件,一审判决涉恶案件2件。共刑拘27人,起诉21人,一审判决11人。
据悉,为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战役”,洪湖市从强化政治站位、宣传发动、线索摸排、打击治理和机制建设五个方面着手,先后召开4次扫黑除恶专题推进会,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9次学习、研究扫黑除恶工作,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党建、综治(平扫黑除恶安建设)工作考核范畴。建立宣传发动联动、线索摸排核查、公检法司联席会议、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纪检双向移送反馈、举报奖励等六大机制,构建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积极拓宽宣传阵地,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截至目前,洪湖市共印发扫黑除恶通告10万份、“平安贴”15万份,发放各类宣传品13万份,悬挂宣传横幅1500余条,辅导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知识测试近20万人次,提升了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
洪湖市纪委监委对2016年以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进行“清仓式”摸排大起底,深挖彻查“保护伞”,受理处置问题线索16件,采取留置措施2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政法各部门对152名涉黑涉恶嫌疑人、刑满释放人员开展实时性排查,及时布控预警、协查联控。组织部门对全市1717名现任和拟任村“两委”班子逐一开展审查,免职12人,停职1人。
此外,洪湖市还从强化打击治理上下功夫,开展各项行动,成功抓获洪湖市燕窝镇"11.04"等重点案件主犯,破获"1.08"省督毒品目标案件。目前,洪湖市还在侦办1起涉毒黑恶团伙犯罪和2例“保护伞”案件,成功起到“处理一个,震慑一片,稳定一方”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