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又省钱!不用公证也能办房屋继承了

©原创   2018-09-26 17:24  

云上荆州报道:为方便群众,减轻办理不动产登记费用负担,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从2016年8月正式开展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截至到今年9月10号共办理800多件继承案件。当事人因房屋继承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再需要继承公证书作为前置条件,极大方便和惠及了办证群众。

上午九点,记者在位于沙市区北湖路的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见到了市民操绪东。记者了解到,操绪东因妻子离世,需重新办理夫妻共同所有房产的非公证继承转移登记。

一开始操绪东计划去司法部门公证,后来经了解,可以直接到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办理非公证继承,因此操绪东一个多月前就到交易中心提交了各相关申请材料,经过30个工作日的公示期后,今天操绪东从工作人员手中拿到了办好的不动产权证书。

自《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实施以来,继承取得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的,继承权公证书不再作为必须提交的申请材料,公证由强制项变为自愿选择项,意味着老百姓办理不动产继承可以不用去公证处,省去了不少公证费用。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是全国不动产登记15个试点城市之一,2016年8月中心制定了《不动产继承登记流程(试行)》及相关材料范本,专职受理审查未经公证的继承登记申请。

2016年8月份开始,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开展了非公正继承工作,成立了继承工作专班,2016年查验继承材料237件,2017年查验继承材料520件,2018年到目前为止以查验继承材料182件,三年来共查验继承材料937件,目前已经受理了800余件。

因不动产继承是家庭财产流转方式的重要部分,关乎每个家庭及其内部成员。为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尽管公证文书不再作为必须提交的申请材料,但仍需提供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资料进行继承材料的查验,并在正式受理完毕后进一步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调查。

今年5月,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再次对登记流程和相关材料范本进行修改,并邀请法律专家对修改材料进行审核。下阶段,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将推进非公证继承的部门联动机制,通过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或口头询问等方式提高材料查验准确性,力争打造其为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亮点工作。

(记者 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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