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荆州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荆州市中心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根据《办法》,企业投放车辆数量及点位分布等计划须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办法》具体要求如下:
一、在荆州市开展网租单车经营业务的企业,应当在本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多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经营活动开始前20日向市城管部门备案。
二、对注册用户采取实名制注册登记,禁止向12周岁以下儿童提供服务。建立完善的用户信用体系,通过适当的激励惩戒机制对用户行为进行约束。用户押金应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监管,并确保用户押金安全;鼓励免押金使用或即租即押、即退即还。
三、在停放区设置方面,停放区以商业街、居住区、机关、大中专院校、医院、风景名胜区、景点等人流集中的区域周边为主。
四、使用公路、城市道路、商业广场、市民广场、风景名胜区、景点等区域设置网租单车停放区的,不得占用盲道及无障碍设施,不得占压窨井盖及排水设施,不得妨碍交通,不得影响原有交通管理及相关公共秩序管理规定的实施。每两个集中停放规划区间隔距离不低于50米,每个集中停放规划区内设计停车数量不得超过30辆。市城管部门将对不适宜停放的区域和街道制定负面清单,实行禁行管理。
五、《办法》要求,网租单车运营企业须建立车辆及相关设施维护保养服务制度,按投放单车数量按不低于1000: 5比例配备运维人员,对车辆及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洁、清除车身小广告,定期检修,及时更新淘汰、回收达不到安全标准的车辆,保障车辆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