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荆州报道:10月16日,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洪波率领立法调研组到荆州,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以及相关部门对《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二审稿)》的修改建议。
省立法调研组还先后到沙市区、荆州开发区,就完善对锅炉排放大气污染物监管的主体、完善对民用散煤监管的具体措施、对机动车排放黑烟直接作为处罚依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对船舶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治理措施、在全省实施装配式建筑和房屋精装修交付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制度、协同防治大气污染等方面,实地听取了基层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钦参加活动。
据了解,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拟于11月对《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二审稿)》进行表决。
(记者 孙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