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上午江陵县资市镇镇委会大门前,该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朱步洲与资市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李成功,共同为“江陵县监察委员会派出资市镇监察室”揭牌。
几乎与此同时,在约九十公里外的江南,石首市监察委员会派出团山寺镇监察室挂牌仪式也正在举行。
截至29日上午荆州全市共有25个乡镇(街办)派出监察室挂牌成立。江陵县监委、石首市监委派出乡镇(街办)监察室全部挂牌成立,为我市拉开了监察职能乡镇(街办)延伸试点工作的序幕,也为全市所有乡镇(街办)在本月底前完成监察室挂牌工作起了个好头。
按照全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部署要求和进度,荆州市制定工作计划,下发调研督办通知,紧锣密鼓推进监察工作向乡镇(街办)延伸。
荆州各县市区分别印发关于加强乡镇(街办)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有序推进乡镇(街办)监察机构改革。
各县市区监委向辖区内乡镇(街办)派出监察室。监察室与乡镇(街办)纪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对县市区监委负责,并接受其领导和监督。
县市区监委赋予派出乡镇(街办)监察室部分监察权限,派出监察室可以依照程序采取谈话、询问、查询、调取4项调查措施权限,对乡镇(街办)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依法行使监察权。
据了解,我市各乡镇(街办)派出监察室均设置了独立的办公场所,每个乡镇(街办)专职配备2至3名纪检监察干部,设主任、副主任和监察员,主任由乡镇(街办)纪(工)委书记兼任,副主任由乡镇(街办)纪(工)委副书记兼任。